1. 长春房屋过户流程介绍
在长春进行房屋过户需要先到房产局进行办理,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需由买卖双方签署并在合同上加盖公章,办理过户需提供以下资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5)缴纳应付税费和过户费用。
2. 长春房子过户地址在哪里?
在长春进行房屋过户,需要前往长春市房产管理局进行办理,地址位于南岗区人民大街1288号(市政府对面)。联系电话:0431-88768878。
3. 房屋过户需注意事项
(1)房屋过户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4:30。
(2)办理房屋过户需携带身份证及相关材料的正、副本。
(3)为避免因资料不齐、审核不通过等原因造成的浪费时间和精力,建议购房者在办理前先到房管部门进行了解和咨询。
4. 长春房屋过户手续需要的费用
房屋过户涉及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过户税:按照房屋交易的总价款的1.5%计算,由买方缴纳;
(2)不动产登记费:按照房屋交易总价款的0.5%计算,由卖方缴纳;
(3)公证费:约为房屋交易总价款的1‰~5‰,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4)过户手续费:1000~2000元不等,由买方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