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公积金设立账户怎么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太原公积金设立账户怎么办理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太原市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办理流程:(一)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由单位专管员到所辖分理处领取表二、表三、表四,并按要求填妥,法人(负责人)和专管员签字(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6、太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及流程有哪些太原市各个单位对于员工的公积金缴纳越发的普及,随之而来的越来越多的购房者想用自己的公积金进行贷款买房。由于前期公积金贷款的人群并不多,大家对此也挺陌生,故在这里普及一下关于公积金贷款的政策与流程。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广利中心运用...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太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及流程有哪些的知识,跟着我一起看看吧。
7、太原市公积金贷款审批中是什么意思太原市公积金贷款审批中就是公积金中心已经收到了材料,正在进行审批。太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由中心法人授权的各承贷部门实行三级审批。散户个贷严格执行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相关政策。在太原,以整体项目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实行项目备案管理,由贷款管理处初审、分管领导审核、中心主任审批或审贷委员会审议的三级审批。太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二)借款人及其配偶均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三)具有中心认可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等用于自住住房消费的证明。(四)借款人须有稳定的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所提供家庭收入的60%;家庭收入可采用增加辅助还款人的方式补充。(五)能够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
8、太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需满足以下条件:(一)借款人属合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且在申请贷款之日前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以上(含6个月)。(二)借款人及其配偶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三)具有中心认可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等用于自住住房消费的证明。(四)借款人须有稳定的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家庭收入可采用增加辅助还款人的方式补充。(五)能够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六)借款人信誉相对良好。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9、太原市公积金提取办法法律分析:1、职工持相关提取凭证原件,向单位提出提取申请,经单位核实后,由专管员完整填写《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加盖印鉴;2、职工(或者专管员)持提取申请书及相关提取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分中心、分理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分理处应当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3、经审核准予提取的,凭准予提取的申请书,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第三条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在职职工个人及其所在单位按照职工工资一定比例逐月缴存的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强制性的职工个人长期住房储金。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10、山西省公积金和太原市公积金区别1、购买者不同,省公积金一般是铁路单位,国家机关单位买的,一般的企业都是买市公积金,省公积金直接交纳单位为xx省公积金管理核心,市公积金的管理单位为某某市公积金管理核心。2、可用地点不同,省公积金可以在全省内用,市公积金只能再市内用的,3、还贷方式不同,贷款为组合贷款,省公积金的话,可以先还商业贷款的部分,再还公积金贷款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