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内容的农业用地:包括农田、园地、林地、草地、水利设施以及田间道路和其他一切农业生产性建筑所占用的土地,建设用地涉及农用土地的,应先征用后使用:先进行征用,再由主管部门办理建设用地审批,农用地是直接或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林地属于农用土地,农地又叫农用土地。
1、国家对 农用地的用途有哪些规定?第三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采取措施保证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耕地总量减少的,由国务院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开垦与减少的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并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共同验收。一些省、直辖市由于土地后备资源不足,新增耕地数量不足以补偿新增建设用地后占用耕地数量的,必须报国务院批准调减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数量,进行易地复垦。
2、国有 农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国有农场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农地不能买卖,但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承包方不是所有者。
3、 农用设施地可以干什么用农用设施用地可直接用于商品畜禽舍、经济作物种植或水产养殖生产设施及其相应的附属设施,以及农村宅基地外的旱田等农业设施。设施农业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实行占补平衡。种植设施不破坏耕地的,可以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无需补充规划。如果耕地遭到破坏,但由于位置原因难以避开永久基本农田,通常允许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但必须补充。
设施农业用地不再使用的,必须恢复其原有用途。非农业建设占用设施农业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原土地为耕地的,实行占补平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以出让或者其他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转让、互换、赠与、抵押的,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书面通知土地所有者。集体建设用地租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及最高年限转让、出资交换、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国有建设用地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 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补偿标准建设用地涉及农用土地的,应先征用后使用:先进行征用,再由主管部门办理建设用地审批。征地前,应当在征地区域内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征地时间、安置措施和土地补偿标准。公告期依法结束后,如无异议,征地主管机关应将包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内的全部材料报上一级主管机关批准。1.土地补偿标准按以下规定执行:1 .征用土地补偿费/123,456,789-0/地按省定四类地区标准1.6万元/亩;2.征用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按照征用土地补偿费标准农用地计算;3.征用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为征用土地补偿标准的0.5农用地。
5、农业用地有哪些农地又叫农用土地。指直接或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农田园地、林地、草地、水利设施、田间道路等一切农业生产性建筑占用的土地。设施农用土地是指:直接用于经济作物种植或水产养殖生产设施的畜禽舍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以及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根据设施农用的特点,为便于规范管理,将设施农用分为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
包括:1。工业作物栽培中的钢架结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2.规模化养殖畜禽舍有机物处理、绿色隔离带用地等生产设施;3.养殖池塘进、排水渠道等养殖生产设施用地;4.简单的生产和哺乳室用地为养殖和育苗场所等。附属设施用地是指农业项目区内直接辅助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1。管理和生活用地:指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须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动植物病虫害防治、办公和生活等设施用地;2.仓储用地:指储存农产品、农资、饲料、农机具、农产品分拣包装及其他必要场所的用地;3.硬化烘干场生物质肥料生产场地符合农村道路等用地要求。
6、耕地与 农用地有区别吗1指不同的农业用地:直接或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耕地: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不同内容的农业用地:包括农田、园地、林地、草地、水利设施以及田间道路和其他一切农业生产性建筑所占用的土地。耕地:包括耕地、新开发复垦土地和休闲用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零星种植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可以收获一季的养殖滩、滩。耕地包括南部宽度小于1.0m、北部宽度小于2.0m的固定沟坎;二级分类是水田、水浇地和旱地。
7、林地属于 农用地吗林地属于农用土地。农用地是直接或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农田园地、林地、草地、水利设施、田间道路等一切农业生产性建筑占用的土地。农用土地经法定程序可以转为建设用地并依法确定基本农田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除非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所在地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可以占用,且须经国务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