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气 > 知识 > 中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十二条十三条的具体内容是什

中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十二条十三条的具体内容是什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5-07 08:27:14 编辑:五合装修 手机版

本文目录一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十二条十三条的具体内容是什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土地管理法》自己搜一下就有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十二条十三条的具体内容是什

2,农村土地管理法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一户只能有一处,无分大小。 在申报审批的时候可以不交还“原土地证”原件,而只需交复印件,以办理建设用地批准,而办理新房土地证时就需交还原件注销。 我国征地补偿一般不实行“亮证补偿”,而是实行“据实清理”,即无证违法用地的“农房”一般情况下也进行了补偿,因你未提及你所在省市,故无法准确回答。 国家对农房的监察力度很微弱,许多农户都具有两处或两处以上宅基地,也无相关法律明确无证农房是否给予补偿,一般征地方为加快征地进度,减少矛盾,都进行了全额或部分补偿。 建议:若你修来等补偿的话,完全没必要,征地补偿的大头不在于你房产的多少,而在于你你户农业人口的多少。若修来自己住,则可以无视国土部门的责停通知书和处罚决定书,国土部分无强制执法权,区县人民政府和法院不会为农房来激化矛盾。 在执法科待这么久,这些破事早淡定了....

农村土地管理法

3,国家对土地管理有哪些规定

关于土地管理方面的政策法律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5、《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7、《基本农田保护条例》;8、《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9、《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10、《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1、《土地登记规则》;12、《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办法》;13、《土地复垦规定》;14、《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15、《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等。
a、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b、补偿标准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国家对土地管理有哪些规定

4,关于土地使用的法律法规

一、综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9年8月27日)土地调查条例(2008年2月7日)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2009年6月17日)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2004年10月21日)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2002年4月30日)二、土地承包与宅基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09年8月27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2005年1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2003年11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2009年6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5年7月29日)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2004年11月2日)三、土地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5月19日)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1992年3月8日)划拨用地目录(2001年10月22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2007年9月28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2006年5月31日)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3年6月11日)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2006年5月31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2008年11月29日)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1999年3月2日)报国务院批准的建设用地审查办法(1999年10月28日)报国务院批准的土地开发用地审查办法(2001年12月31日)四、土地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节录)(2007年3月16日)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年3月11日)土地登记办法(2007年12月30日)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土地登记办法(2000年10月23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变更土地登记的若干规定(1993年2月23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1997年1月3日)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办法(2002年]2月4日)五、土地征用与安置、补偿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01年6月13日)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2006年7月7日)征用土地公告办法(2001年10月22日)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2004年11月3日)六、土地开发整理土地复垦规定(1988年11月8日)退耕还林条例(2002年12月14日)土地开发整理若干意见(2003年10月8日)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的通知(2008年8月29日)七、土地使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2006年12月19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2009年2月4日)土地储备管理办法(2007年11月19日)闲置土地处置办法(1999年4月28日)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12月27日)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2006年6月16日)实际耕地与新增建设用地面积确定办法(2007年9月5日)八、土地税费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2007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8年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2,006年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13日)九、争议与救济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办法(1995年12月18日)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2005年8月31日)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2003年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5年6月18日)国土资源听证规定(2004年1月9日)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规定(2001年7月17日)国土资源信访规定(2006年1月4日)

5,土地法有什么新规定

一、 违法行为的认定及表现形式 《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按照新的《土地分类》,建设用地分为商业服务、工矿仓储、公用设施、住宅等八大类。建设用地经依法批准后,用地单位就不得擅自改变原批准的土地用途,擅自改变的则构成了非法改变土地用途的违法行为。 违法主体:是取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或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违法客体:出让或划拨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表现形式一般为:(1)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占据优越的地势而改变土地用途用于经营活动(2)单位和个人看上某企业优越的地理位置,而买断企业,进行改制,伺机进行开发。 (3)房地产企业囤积土地搞房地产开发。 违法行为的特征是:(1)局部或大部分改变使用用途和建设用途(2)整宗地全部改变使用用途和建设用途。 二、 违法行为处罚和存在的问题 法律规定了改变使用用途应遵循的程序。《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的约定或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经有关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同意,报政府批准。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在报批前,应先经规划部门同意。《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七条规定: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规划部门同意,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重新签订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出让金。 在法律中也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规定:不按照批准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处以罚款。 三、 对策及建议 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如不及时加以规范,势必扰乱土地市场秩序,使国有土地资产严重流失,为此提出下列对策和建议: 1.加强土地市场监管和政策宣传。一是基层所严格按照土地动态巡查责任制的要求,对改变用途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把违法消灭在萌芽中。并加强用地的跟踪管理,把监管工作贯穿于建设单位开工,施工,竣工的全过程。二是加强对全社会的政策宣传力度,把宣传与日常收费相结合,与土地证书年检相结合,与动态巡查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土地政策,增强依法用地的观念。 2.对整体改变用途的由监察部门依法立案查处。对不符合城市规划的,责令交还土地,并处以罚款。对符合城市规划的,处以罚款后,督促违法单位向规划部门申请办理改变用途手续,然后到市局办理变更土地出让合同或重新签订协议,按实际用途的标准补缴出让金。 3.对临时性或局部改变用途的。为解决法律实际操作性差和土地资产流失的问题,可按改变用途的现状,丈量土地面积,进行现场勘测,并建立临时性改变用途台帐和跟踪管理制度,按实际用途和土地等级逐年收取年地租,待其恢复原用途后停止。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把握构成本罪的主要要件: (一)犯罪客体。 二)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三)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根据《刑法》第346条的规定,单位亦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四)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即明知是耕地、林地等农业用地,也明知自己的行为在占用耕地、林地等农业地,并且已改变了所占用的耕地、林地等农业地的用途(即改为了非农业用地),必须或者可能造成这些耕地、林地等农业地的毁坏,而仍决意实施,并且希望或者放任毁坏耕地、林地等农业用地的结果发生。行为人的动机可多种多样,如盖房、出租、转赠他人等等,但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土地法新增了以下内容:第一章 我国土地权利物权化建设中的疑难问题 一、土地权利的物权化保护问题 (一)土地权利物权化保护的重要意义 (二)用益物权——我国土地权利物权化建设的重点 (三)《土地管理法》与《物权法》的关系 二、地役权——我国土地用益制度的新突破 (一)地役权的概念和特点 (二)地役权与相邻权的区别 (三)地役权设定和行使中应注意的几个实务问题 三、不动产登记制度——土地权利物权化建设的基础 (一)物权变动的公示原则 (二)合同效力与登记效力的区分 (三)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责任及行为限制 (四)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创新 第二章 集体土地征收(征用)中的疑难问题 一、《物权法》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新规定 (一)首次将社会保障费用纳入征地补偿范围 (二)突出强调了征地补偿款的足额支付 (三)突出强调了耕地保护和土地征收程序 二、征地前提——“公共利益”认定问题 (一)应将“公共利益”的界定列入征地听证内容 (二)应将“公共利益”的界定纳入司法审查范围 三、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如何确定 (...地法新增了以下内容、地役权——我国土地用益制度的新突破 (一)地役权的概念和特点 (二)地役权与相邻权的区别 (三)地役权设定和行使中应注意的几个实务问题 三、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方式及相关法律问题 (一)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原因 (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意义及主要形式 (三)目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规制建议 二:第一章 我国土地权利物权化建设中的疑难问题 一、将划拨用地上房屋有偿出租行为的效力认定 (一)出租划拨土地上的房屋的法定条件 (二)出租划拨土地及其地上房屋的效力认定标准 五、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如何确定 (一)制定征地补偿标准的指导思想应当调整 (二)农民所获补偿与被征土地改变用途后的价格落差不应过大 (三)目前征地补偿的立法标准不合理 (四)征地补偿标准应当如何确定 四、征地前提——“公共利益”认定问题 (一)应将“公共利益”的界定列入征地听证内容 (二)应将“公共利益”的界定纳入司法审查范围 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认定及性质转化 (一)划拔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认定标准 (二)划拔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性质转化 四、国企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处置 (一)国企改革中土地使用权的处置方式 (二)国企改革中土地使用权处置程序及应注意的问题 三、《物权法》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新规定 (一)首次将社会保障费用纳入征地补偿范围 (二)突出强调了征地补偿款的足额支付 (三)突出强调了耕地保护和土地征收程序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制度的适用范围及制度缺陷 (一)我国土地使用权划拨制度的建立及适用范围 (二)土地使用权划拨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农村宅基地转让行为的效力认定 (一)农村宅基地转让行为的效力认定依据 (二)确认农村宅基地转让行为效力的基本价值取向 (三)农村宅基地转让几种不同情况的效力认定原则 (四)农村宅基地和房屋转让合同被确认无效的法律后果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疑难问题分析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性质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及难点分析 第四章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制度中的疑难问题 一、征地补偿款分配争议 (一)征地补偿款的构成及分配之争 (二)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的立案条件之争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确认之争 (四)几种特殊情形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确认 第三章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中的疑难问题 一、不动产登记制度——土地权利物权化建设的基础 (一)物权变动的公示原则 (二)合同效力与登记效力的区分 (三)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责任及行为限制 (四)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创新 第二章 集体土地征收(征用)中的疑难问题 一、土地权利的物权化保护问题 (一)土地权利物权化保护的重要意义 (二)用益物权——我国土地权利物权化建设的重点 (三)《土地管理法》与《物权法》的关系 二
到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咨询一下,各地标准不一!
文章TAG:中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十二条十三条的具体内容是什

最近更新

  • 艺典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怎么样,艺典装饰设计公司评价艺典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怎么样,艺典装饰设计公司评价

    公司介绍艺典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室内设计、施工、软装配饰和工程管理的装饰公司,成立于2010年,总部位于广州市。公司以“品质第一、服务至上”为宗旨,秉承“用艺术的方式为生.....

    知识 日期:2023-11-29

  • 全屋整装到底好不好,全屋整装价格怎么样全屋整装到底好不好,全屋整装价格怎么样

    全屋整装价格怎么样2,欧居全屋整装专修的好不好装修后多久才能搬进去入住3,全屋整装怎么样4,整装是什么啊有什么好处和坏处有没有好点的装修公司推荐一下啊5,全屋定制有哪些优缺点呢6,到底.....

    知识 日期:2023-11-29

  • 西安哪里有卖衣柜的,西安哪里可以买到衣柜?西安哪里有卖衣柜的,西安哪里可以买到衣柜?

    西安哪里可以买到衣柜?1.家居建材市场家居建材市场是购买衣柜的主要场所之一,西安的家居建材市场有著名的紫金家居广场、西安龙光国际家居城等,这些市场里都有各种规格、款式的衣柜,而且价.....

    知识 日期:2023-11-29

  • 釉厚的瓷砖怎么样,瓷砖釉料厚度如何?釉厚的瓷砖怎么样,瓷砖釉料厚度如何?

    釉厚的瓷砖怎么样瓷砖是家居装饰中使用最广泛的建筑材料,其款式和种类也日益丰富。釉厚的瓷砖在质量和美观性上有其独特的优势,更是广受消费者的喜爱。那么,瓷砖釉料厚度如何?釉厚的瓷砖怎.....

    知识 日期:2023-11-29

  • 罗成的老家在哪里,罗成的故乡在何方?罗成的老家在哪里,罗成的故乡在何方?

    罗成的老家在哪里,罗成的故乡在何方?一、罗成是谁?在介绍罗成的老家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罗成。罗成,原名罗深,男,1967年生于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中国大陆男演员。他毕业于湖南省戏剧学院。他.....

    知识 日期:2023-11-29

  • 墨绿色柜子搭配什么颜色好看图片,墨绿色配什么颜色好看墨绿色柜子搭配什么颜色好看图片,墨绿色配什么颜色好看

    墨绿色配什么颜色好看2,厨房厨柜淡绿色台面配什么颜色柜体3,墨绿色的橱柜陪什么颜色的柜门4,灶台淡绿色柜门配什么颜色5,墨绿色配什么色是最好6,橱柜面选的墨绿色的搭配什么颜色的橱柜门好.....

    知识 日期:2023-11-29

  • 伸缩缝宽度,骨架伸缩缝宽度允许偏差是多少伸缩缝宽度,骨架伸缩缝宽度允许偏差是多少

    骨架伸缩缝宽度允许偏差是多少2,高速公路伸缩缝的宽度与深度是多少3,伸缩缝的宽度4,伸缩缝宽度不够不够如何处理5,变形缝一般多大6,1变形缝包括答案2伸缩缝的缝宽一般为多少1,骨架伸缩缝宽度.....

    知识 日期:2023-11-29

  • 停车位宽度,标准停车位宽度是多少停车位宽度,标准停车位宽度是多少

    标准停车位宽度是多少2,停车位标准尺寸3,停车位设计长度和宽度各是多少4,停车位长宽5,标准车位尺寸是多少6,车位标准尺寸是多少1,标准停车位宽度是多少国家早就有明确规定。行业上设计停车位.....

    知识 日期:2023-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