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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程序,请问房地产开发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4-05 16:17:16 编辑:五合装修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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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问房地产开发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1、发改委:审批建议书; 2、环保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3、规划局: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4、国土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5、地震局:防震意见、对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影响的意见; 6、发改委: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7、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8、国土资源局:征用土地确定土地供应方案; 9、拆迁部门:拆迁方案; 10、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11、建设局:办理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1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出让或划拨土地决定书,用地批准书,签定出让合同; 13、拆迁部门:办理拆迁许可证; 14、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证; 15、地震局:抗震设防要求意见书或安评证明; 16、建设局:开发商与建设局签定开发项目合同; 17、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8、消防支队:审核书(一般工程); 19、地震局:抗震设防要求意见书或安评结论; 20、建设局: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委托审查; 2l、建设局:工程施工招标申请备案; 22、建设局:开发商依照法定程序开展招标活动,建设局监督; 23、建设局:工程开工条件审查,核发施工许可证; 24、房产局:高品房预售许可证; 25、房产局: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请问房地产开发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2,房地产开发手续流程是怎样的

1、开发商筹备立项开发商在开发建造某个楼盘的话,需要先立项、筹备好才行,要完成策划、规划及概念设计,并取得政府的立项审批。2、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开发商要办理好相关的土地登记申请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营业执照、地籍测量的数据及图件等材料,还要缴纳好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金、契税等。?3、获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准备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报表》,得到有效计划的批准文件、选址意见书、用地规范图、规划设计条件、划拨土地证明、总平面图等材料。4、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土地权属证明文件、计划批文、施工图、测绘资料等,填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施工图设计审查建设局对其施工图等材料进行审查,通过后颁发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6、审核建筑工程消防施工图管理部门对建筑工程全套施设计图纸、消防设计等材料进行审核。7、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审批通过审批后,就能得到立项批文、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这时候就可以开始项目招标。8、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接着要对该建筑项目的施工企业进行安全督查,需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意外伤害保险证明、考核合格证书、安全报监书、安全生产责任书等。?9、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标通知书、消防设计审查证明、程质量监督手续等等。?10、消防验收要出具消防电气安全检查检测报告书、资质证明、消防设施合格证明、防火材料合格证明等。11、工程竣工规划验收需具备竣工图纸、现状照片、消防部门验收意见、建设项目放线、验槽通知单等相关验收材料。?12、建筑节能专项验收主要是从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复检报告、节能工程设计文件、建筑节能施工及监理等资料上检验。?13、竣工验收备案需提供竣工验收的备案表、报告、通知单,以及质量监督报告、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工程款支付证明、工程质量保修书等材料。?14、房屋初始登记验收后就需要进行房屋初始登记,开发商需提供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规划总平面图以及建筑五证等材料到房管局登记。编辑小结:以上就是关于房地产开发手续流程是怎样的介绍,希望小编分享的内容能给大家一些参考,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相关方面的知识,可以关注我们齐家网资讯。

房地产开发手续流程是怎样的

3,房地产开发工作流程是什么

第一篇 房地产项目开发所需办证流程及条件关系一、房地产开发商从拿地开始到开发销售的环节及办证流程为:第一步:土地取得涉及部门:国土局、拆迁办、建设局;事宜:投标中标、拆迁事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第二步:立项涉及部门:环保局、规划局、建设局、发改委(计划行政主管部门);事宜:房地产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第三步:规划及勘察设计涉及部门:规划局、勘察及设计单位;事宜: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四步:施工准备涉及部门:建设局、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事宜: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委托监理单位、施工招投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第五步: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管理涉及部门:勘察及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局及其质检机构;事宜: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管理。第六步:申请预售(商品住宅建设工程)涉及部门:房地局、建设局、工商局;事宜: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工商备案。
简单点说,主要流程是: 1、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 2、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证书》 3、参加土地出让的“招拍挂”,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如果是经济适用住房,还要办理征地手续进行征地(但不要招拍挂)。 4、办理“一书两证”,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果是“毛地”,还要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进行拆迁。 5、按规划进行规划设计和建筑设计、施工图设计,交有关部门规划评审、设计审查。这项不属于行政许可,但是却一般是开发过程办手续时间最多的。 6、办理项目招投标,选择施工单位,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请规划的放线施工。有的地方,还要办开工证。 7、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盘预销售房屋,取得买卖合同,代理按揭手续。 8、组织“质量五大责任主体”(质量监督、监理、设计、施工、检测)进行竣工验收。 9、申请建设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等对竣工验收进行备案审查。合格,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 10、交付使用,结清购房款,发放《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管理。 11、对物业一般质量进行保修(不超过5年),法人代表对物业重大质量安全等终身负责。协助居委会、房管、物业管理企业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一年以后就可以)。

房地产开发工作流程是什么

4,房地产开发流程是什么

房地产开发流程是什么 第一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 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第二部分,行政审批部分 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1)选址定点;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4)规划报建图审查;5)施工报建;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一、选址定点阶段。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 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 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2、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3、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 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 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 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 9、建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发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发放《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四、规划报建图审查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公安消防支队进行消防设计审查。 2、人防办进行人防设施审查。 3、建委、市政部门、园林局、环保局、卫生局按职责划分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变更部分的规划设计补充核准规划设计条件,在建设单位缴纳有关规费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五、施工报建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设单位办理施工报建登记。 2、建设方对工程进行发包,确定施工队伍。招标类工程通过招标确定施工队伍,非招标类工程直接发包。 3、建委组织职能部门对工程开工条件进行审查,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六、商品房预售许可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1、以下证明材料: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2、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3、工程施工合同; 4、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竣工交付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 七、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机构)对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备案审查。 2、财政部门对建设项目应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进行核实验收。 3、规划部门、市政部门、水利局、环保局、文化局、卫生局、公安消防支队、园林局以及其他需要参加验收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验收。规划部门根据上述部门和本部门验收情况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4、建委综合各部门验收、审查意见,对符合审核标准和要求的,出具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不符合标准或要求的,作退件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 第三部分 房地产项目权属初始登记阶段 1、由房管局核准新建商品房所有权初始(大产权证)登记。 2、开发商应提交材料: (1)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施工许可证; (7)房屋竣工验收资料 (8)房屋测绘成果; (9)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以上几个阶段,需增加或减少的相关事项及时限,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会有不同的差异。各个程序的办理时间,绝大部分都少于15天,一般在7天内。所需要的费用,由于相当部分属于地方收费,所以就不再明细列表,更何况相对于房地产开发所获得的利润,行政审批费用可以忽略不计 房地产开发项目前期报建 1 立项批复 (发改委) 2 选址意见书 (管委会) 3 土地证 (国土局) 4 地名申报 (民政局) 5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规划局) 6 环评报告 (环保局,委托环评公司办理) 7水保方案设计所需资料 (税务局) 8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规划局) 9 消防审核申报表 (消防支队 ) 10 人民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表 (人防办公室) 11规划审查必须报送文件 (城乡规划委员会 ) 12 规划设计方案申报 (规划局) 13 施工图审查要件 (审图机构) 14 建筑设计方案申报 (规划局) 15 监理招投标及合同备案所需材料 (建设局) 16 施工招投标及合同备案所需材料 (建设局) 17 设计合同审查备案所需材料 (建设局) 18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备案手续材料 (建设局) 19 委托质量监督所需材料 (质量技术监督局) 20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设局) 21 施工用水申请 (自来水公司) 22 施工用电申请 (电力公司) 23 办理临时占道、开口 (城管局) 24 物价审批所需材料 (建设局) 25 物业管理备案 (建设局) 26 初始登记 (建设局) 27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建设局) 房地产开发流程 我国房地产开发流程的概述 第一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 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第二部分,行政审批部分 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1)选址定点;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4)规划报建图审查;5)施工报建;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一、选址定点阶段。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 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 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2、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3、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 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 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 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 9、建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发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发放《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四、规划报建图审查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公安消防支队进行消防设计审查。 2、人防办进行人防设施审查。 3、建委、市政部门、园林局、环保局、卫生局按职责划分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变更部分的规划设计补充核准规划设计条件,在建设单位缴纳有关规费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五、施工报建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设单位办理施工报建登记。 2、建设方对工程进行发包,确定施工队伍。招标类工程通过招标确定施工队伍,非招标类工程直接发包。 3、建委组织职能部门对工程开工条件进行审查,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六、商品房预售许可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1、以下证明材料: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2、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3、工程施工合同; 4、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竣工交付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 七、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机构)对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备案审查。 2、财政部门对建设项目应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进行核实验收。 3、规划部门、市政部门、水利局、环保局、文化局、卫生局、公安消防支队、园林局以及其他需要参加验收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验收。规划部门根据上述部门和本部门验收情况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4、建委综合各部门验收、审查意见,对符合审核标准和要求的,出具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不符合标准或要求的,作退件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 第三部分 房地产项目权属初始登记阶段 1、由房管局核准新建商品房所有权初始(大产权证)登记。 2、开发商应提交材料: (1)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施工许可证; (7)房屋竣工验收资料 (8)房屋测绘成果; (9)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房地产项目开发的全过程一般包括10个阶段。 (A)建议的发展计划中的开发者的出发点是为整个房地产项目的开发。 (二)可行性研究是房地产项目开发的第二步,也是非常关键的一步。 (三)申请项目用地是房地产开发的第三个步骤,以及正式启动,在项目开发的第一步。 (四)项目设计是房地产开发的第四步,也关系到该项目是符合市场需要的重要一步。 (E)征地拆迁是房地产开发的第五步,在权后取得的土地使用的第一步。房地产开发资金 (六)融资第六步房地产开发,以及征地拆迁后,最重要的工作。 (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是房地产开发的第七步,是一种有效的方法,选择合适的承包商和监理单位。 (八)建设,是房地产开发的第八步,也是项目及时完成关键步骤的质量。 (九)市场营销和房地产开发规划是第九步,是实现经济效益的关键一步。 (J)物业管理是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开发服务的最后一步。 这些都只是一个过程只有特定还要自己去理解和时间。 房地产开发流程是什么啊? 房地产开发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 前期的准备 前期准备工作主要包括由计委对房地产项目进行立项审批,规委对项目进行规划审批,进行设计施工,土地出让或转让等。此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取得项目开工建设的一系列许可证和取得项目建设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我们所说的五证中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都是在这个阶段取得的。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由于开发商支付土地出让金的时间不同,取得的时间也不尽相同。在房地产开发中,土地的取得是最重要的。现阶段,土地的取得有两种方式:划拨和出让。划拨是指国家将土地无偿划拨给使用人使用,划拨出让的土地由于未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不允许作开发利用。一般都是划拨给国家机关、学校等单位使用。出让是指与国家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交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目前的房地产开发除经济适用房外,都属于这种方式。同样,如果要在划拨土地上进行开发,也要交纳土地出让金,将划拨土地转为出让土地。出让的土地由于其用途不同,土地的使用期限也不相同。主要分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等。 2、 建筑施工阶段 建筑施工阶段是开发商委托建筑公司进行项目建设的阶段。该阶段是房地产开发的重要阶段。在本阶段,为了更快的收回成本,回笼资金,实现赢利,开发商通常在建筑阶段采用项目预售的方式对物业进行销售。 3、 销售阶段 销售阶段是开发商出售商品房,回收资金实现赢利的阶段。一个项目销售的成败决定着开发商的根本利益。销售分为预售和现房销售两个阶段,预售即通常所说的期房销售,是指开发商在建设工程竣工之前进行销售,现房销售即开发商在取得《竣工证》或竣工验收合格文件后进行销售。由于预售可以提前回收资金,目前开发商大多采用此种销售方式。 预售条件: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 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第六条 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经营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房地产开发开发流程 一、1、首先应到国土局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 2、选址定点阶段。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 (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 (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3、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4、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2)、消防局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3)、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 (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 (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 (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 (9)、建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发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发放《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5、规划单体审查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公安消防支队进行消防设计审查。 (2)、人防办进行人防设施审查。 (3)、建委、市政部门、园林局、环保局、卫生局按职责划分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变更部分的规划设计补充核准规划设计条件,在建设单位缴纳有关规费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施工报建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设单位办理施工报建登记。 (2)、建设方对工程进行发包,确定施工队伍。招标类工程通过招投标确定施工队伍,非招标类工程直接发包。并取得中标通知书。 (3)、建委组织职能部门对工程开工条件进行审查,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房地产开发流程图 你好, 房地产开发的流程非常简单,但实际的操作却环节颇多,我仅仅就告诉个过程吧,在以后的工作中你自会明白房地产的可爱之处。 1、竞拍土地 2、立项,项目审批 3、施工建筑 4、销售 5、交房 6、物业移交 农村房地产开发流程

5,房地产开发流程具体有哪些

房地产开发流程第一章:项目决策阶段 第二章:前期准备阶段 一、 获取土地使用权 二、 征地拆迁,申办并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 三、 规划设计 四、 建设项目报建登记,申请招标,办理招标投标手续,确定勘察 五、申办《施工许可证》 六、招标 第三章:工程建设阶段 1、施工用水 电及通讯线路接通,保证施工需要 2、施工场地平整,达到施工条件 3、施工通道疏通,满足施工运输条件 4、施工图纸及施工资料准备 5、施工材料和施工设备的准备 6、临时用地或临时占道手续办理 7、施工许可批文及办理开工手续 8、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进行现场交验 9、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 10、编制工程进度计划 11、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协调 第四章:项目销售阶段 一、申办《销售许可证》 二、商品房销售及按揭(以房地产等实物资产或有价证券、契约等作抵押,获得银行贷款并 依合同分期付清本息,贷款还清后银行归还抵押物)办理 一、申请竣工验收,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二、申办建设工程规划验收 三、进行权属登记,取得《商品房权属证明书》 四、物业移交 第五章:交付使用阶段
房地产开发项目前期报建 1 立项批复 (发改委) 2 选址意见书 (管委会) 3 土地证 (国土局) 4 地名申报 (民政局) 5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规划局) 6 环评报告 (环保局,委托环评公司办理) 7水保方案设计所需资料 (税务局) 8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规划局) 9 消防审核申报表 (消防支队 ) 10 人民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表 (人防办公室) 11规划审查必须报送文件 (城乡规划委员会 ) 12 规划设计方案申报 (规划局) 13 施工图审查要件 (审图机构) 14 建筑设计方案申报 (规划局) 15 监理招投标及合同备案所需材料 (建设局) 16 施工招投标及合同备案所需材料 (建设局) 17 设计合同审查备案所需材料 (建设局) 18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备案手续材料 (建设局) 19 委托质量监督所需材料 (质量技术监督局) 20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设局) 21 施工用水申请 (自来水公司) 22 施工用电申请 (电力公司) 23 办理临时占道、开口 (城管局) 24 物价审批所需材料 (建设局) 25 物业管理备案 (建设局) 26 初始登记 (建设局) 27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建设局)
房地产开发流程如下: 1、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要点批复阶段; 2、项目公司设立、立项、环境评估、房地产开发资质; 3、总平面审查阶段; 4、管线综合审查、排水许可证; 5、单体审查、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6、消防和人防专项审查; 7、节能审查、施工图审查; 8、余泥排放许可、噪音排放许可、夜间连续施工许可; 9、质量监督、安全监督;10、施工招投标、监理报建; 11、施工许可证;12、放线、验线 13、预售许可证 14、关于预售中的土地解押; 15、规划、消防、人防、管线、质量等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备案,交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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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房地产开发都包括什么程序

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阶段的法律程序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 1、申报选址定点 2、申报规划设计条件 3、委托作出规划设计方案 4、办理人防审核 5、办理消防审核 6、审定规划设计方案 7、住宅设计方案的专家组审查 8、落实环保“三废”治理方案 9、委托环境影响评价并报批 10、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 11、委托地质勘探 12、委托初步设计 13、申报、审定初步设计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市政配套 14、征求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15、落实市政公用设施配套方案 16、报审市政配套方案 17、市政各管理部门提出市政配套意见 18、市政管线综合 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阶段的相关税费 1、工程勘察(测量)费 2、工程设计费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照费 4、竣工档案保证金 5、临时用地费 6、临时建设工程费 7、建设工程勘察招标管理费 8、勘察设计监督管理费 9、古建园林工程设计费 第四步 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的取得 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的法律程序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 1、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办理建设用地委托钉桩 3、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 4、主管部门实地勘察 5、土地估价报告的预审 6、委托地价评估 7、办理核定地价手续 8、办理土地出让审批 9、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10、领取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 11、领取正式国有土地使用证 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返还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 13、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用地申请 14、主管部门现场勘察 15、划拨用地申请的审核、报批 16、取得划拨用地批准 三、集体土地的征用 17、征用集体土地用地申请 18、到拟征地所在区(县)房地局立案 19、签订征地协议 20、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21、确定劳动力安置方案 22、区(县)房地局审核各项协议 23、市政府下文征地 24、交纳菜田基金、耕地占用税等税费 25、办理批地文件、批地图 26、办理冻结户口 27、调查户口核实劳动力 28、办理农转工工作 29、办理农转居工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59b9ee7ad9431333335333136作 30、办理超转人员安置工作 31、地上物作价补偿工作 32、征地结案 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的相关税费 1、地价款(土地出让金) 2、资金占用费 3、滞纳金 4、土地使用费 5、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 6、防洪工程建设维护管理费 7、土地闲置费 8、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 9、城镇土地使用税 10、地价评估费 11、出让土地预订金 12、征地管理费 13、土地补偿费 14、青苗及树木补偿费 15、地上物补偿费 16、劳动力安置费 17、超转人员安置费 18、新菜田开发建设基金 19、耕地占用税 第五步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拆迁安置 房地产开发项目拆迁安置阶段的法律程序 1、委托进行拆迁工作 2、办理拆迁申请 3、审批、领取拆迁许可证 4、签订房屋拆迁责任书 5、办理拆迁公告与通知 6、办理户口冻结 7、暂停办理相关事项 8、确定拆迁安置方案 9、签订拆迁补偿书面协议 10、召开拆迁动员会,进行拆迁安置 11、发放运作拆迁补偿款 12、拆迁施工现场防尘污染管理 13、移交拆迁档案资料 14、房屋拆迁纠纷的裁决 15、强制拆迁 房地产开发项目拆迁安置阶段的相关税费 1、房屋拆迁补偿费 2、搬家补助费 3、提前搬家奖励费 4、临时安置补助费(周转费) 5、清理费 6、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 7、对从城区位置较好的地区迁往位置较差的地区或远郊区县的居民的补助费 8、一次性异地安置补助费 9、房屋拆迁管理费 10、房屋拆迁服务费 第六步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开工、建设、竣工阶段 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阶段的法律程序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前准备工作 1、领取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2、项目转入正式计划 3、交纳煤气(天然气)厂建设费 4、交纳自来水厂建设费 5、交纳污水处理厂建设费 6、交纳供热厂建设费 7、交纳供电贴费及电源建设集资费 8、土地有偿出让项目办理“四源”接用手续 9、设计单位出报批图 10、出施工图 11、编制、报送工程档案资料,交纳档案保证金 12、办理消防审核意见表 13、审批人防工程、办理人防许可证 14、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5、领取开工审批表,办理开工登记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建设招投标 16、办理招标登记、招标申请 17、招标准备 18、招标通告 19、编制招标文件并核准 20、编制招标工程标底 21、标底送审合同预算审查处确认 22、标底送市招标办核准,正式申请招标 23、投标单位资格审批 24、编制投标书并送达 25、召开招标会,勘察现场 26、召开开标会议,进行开标 27、评标、决标 28、发中标通知书 29、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30、工程承包合同的审查 三、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手续的办理 31、办理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手续 32、建设工程监理 33、办理开工统计登记 34、交纳实心黏土砖限制使用费 35、办理开工前审计 36、交纳投资方向调节税 37、领取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38、报装施工用水、电、路 39、协调街道环卫部门 40、协调交通管理部门 41、交纳绿化建设费,签订绿化协议 42、领取建设工程开工证 四、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施工 43、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 44、施工单位进场和施工暂设 45、工程的基础、结构施工与设备安装 46、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监督 五、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竣工验收 47、办理单项工程验收手续 48、办理开发项目的综合验收,领取《工程质量竣工核验证书》 49、商品住宅性能认定 50、竣工统计登记 51、办理竣工房屋测绘 52、办理产权登记 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阶段的相关税费 1、三通一平费 2、自来水厂建设费 3、污水处理厂建设费 4、供热厂建设费 5、煤气厂建设费 6、地下水资源养蓄基金 7、地下热水资源费 8、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费(大市政费) 9、开发管理费 10、城建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费 11、建筑行业管理费 12、绿化建设费 13、公园建设费 14、绿化补偿费 15、路灯维护费 16、环卫设施费 17、生活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费(小区配套费) 18、电源建设集资费(用电权费) 19、外部供电工程贴费(电贴费) 20、建安工程费 21、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费 22、合同预算审查工本费 23、质量管理监督费 24、竣工图费 25、建材发展补充基金 26、实心黏土砖限制使用费 27、工程监理费 28、工程标底编制管理费 29、机电设备委托招标服务费 30、超计划用水加价 31、夜间施工噪声扰民补偿费 32、占道费 33、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第七步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经营阶段 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阶段的法律程序 一、外销商品房的销售 1、办理《外销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2、选定中介代理机构和律师事务所 3、与购房者签订认购书 4、签订正式买卖契约 5、办理签约公证 6、办理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公证 7、办理外销商品房的预售登记 8、外销商品房转让登记 9、外销商品房抵押登记 10、楼宇交付入住手续 11、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7,房地产开发的主要程序

第一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 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第二部分,行政审批部分 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1)选址定点;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4)规划报建图审查;5)施工报建;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一、选址定点阶段。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 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 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2、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3、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 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 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 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 9、建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发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发放《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四、规划报建图审查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公安消防支队进行消防设计审查。 2、人防办进行人防设施审查。 3、建委、市政部门、园林局、环保局、卫生局按职责划分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变更部分的规划设计补充核准规划设计条件,在建设单位缴纳有关规费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五、施工报建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设单位办理施工报建登记。 2、建设方对工程进行发包,确定施工队伍。招标类工程通过招标确定施工队伍,非招标类工程直接发包。 3、建委组织职能部门对工程开工条件进行审查,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六、商品房预售许可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1、以下证明材料: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2、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3、工程施工合同; 4、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竣工交付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 七、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机构)对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备案审查。 2、财政部门对建设项目应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进行核实验收。 3、规划部门、市政部门、水利局、环保局、文化局、卫生局、公安消防支队、园林局以及其他需要参加验收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验收。规划部门根据上述部门和本部门验收情况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4、建委综合各部门验收、审查意见,对符合审核标准和要求的,出具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不符合标准或要求的,作退件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 第三部分房地产项目权属初始登记阶段 1、由房管局核准新建商品房所有权初始(大产权证)登记。 2、开发商应提交材料: (1)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施工许可证; (7)房屋竣工验收资料 (8)房屋测绘成果; (9)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以上几个阶段,需增加或减少的相关事项及时限,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会有不同的差异。各个程序的办理时间,绝大部分都少于15天,一般在7天内。所需要的费用,由于相当部分属于地方收费,所以就不再明细列表,更何况相对于房地产开发所获得的利润,行政审批费用可以忽略不计。
房地产开发的主要程序 房地产开发的主要程序 1 .投资决策分析投资决策分析类似可行件研究,是开发过程中最为重要的一环。投资决策分忻主要包括市场分析和财务估价两部分。这必须在尚未签协议之前进行,给开发者以充分的时间和自由度加以考虑。目前.人们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财务估价已经比较普遍,而对至关重要的市场分忻却没有足够的重视。应当说,市场研究对于选择投资方向,确定开发目标与方案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往往关系到项目的成败。2 .前期工作当通过投资决策研究确定了具体的开发项目后,就要着手准备印实施前期—父作。它包括研究地块的持性与范围;分析将要购买的地块用途及获益能力大小;获取土地使用权;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规划设计及建设方案的确定;与规划管理部门协商,获得规划许可;施工现场的“七通一平”;安排短期或长期信贷;寻找预租(售)顾客;初步确定租金或售价水平、开发成本和工程量进行详细估算和概算等等。上述工作完成后。对项目可以再进行一次评估,因为决定开发项目成败的经济持性可能已经有所变化。 3 .建设阶段建设阶段是将开发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原材料聚集在一个空间和时间点上,项目建设一开始,对有些问题的处理就不像前面两个阶段具有弹性。尤其对许多小项目面言,一旦签署了承包合同.就几乎不再有变动的机会了。这就再次说明了前两个阶段工作的重要件。为了防止追加成本和工期拖延,开发商必须密切注意项目建设过程的进展,定期视察施工现场,以了解整个建设过程的全貌。4 .租售阶段在很多情况下,开发商为厂分散投资风险,减轻借贷压力,在项目建设前就通过预租或预售的形式落实了入住的客户,但许多情况下,还是在项目完工或接近完工时才去寻找客户。 对出租或出售两种处置方式而言,要根据市场状况,开发商对回收资金迫切程度印开发项目的类型来选择,对于居住楼,通常以出售为主,对写字楼、酒店、商业用房常以出租为主。 虽然租售阶段常常处于开发的最后一个阶段,但租售战略是初期投资分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1)、投资机会选择与决策分析 (2)、前期工作 (3)、建设阶段 (4)、租售阶段 房地产开发商、政府土地规划建设等相关机构、金融机构、设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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