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王佳飞保障性租赁住房所涉及的各种土地性质以及改建过程中的实际操作问题,未来都将考验房企们的操盘能力。北京刚刚出台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政策,或许将进一步改变在京房企的操盘方式。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自2021年以来已经被顶层设计强调了很多次,但3月18日晚北京公布的《北京市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依旧掀起了广泛波澜,其中提到“‘十四五’期间,争取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40万套(间),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比例达到40%”。
与此同时,这么大体量的保障性租赁住房,自然离不开房企们的参与。而去年住建部住房保障司司长曹金彪曾表示,“十四五”期间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比例应“力争达到30%以上”,而北京此次的规划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0个百分点,如此巨量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入市,足以搅动整个市场。
5、北京:新供商品住房需按比例配建保障房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记者郭宇靖)记者27日从北京市住建委获悉,为有效增加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着力缓解首都超大城市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难题,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财政局四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新供住宅项目配建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新供商品住房需按比例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同时配建住房需与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其他住房实施统一管理。
其中,商品住房项目配建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主要提供7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低租金成套住宅。同时,为提升保障性租赁住房居住品质和人居环境,通知明确,配建住房与项目其他住房在布局、建筑密度、景观环境、绿化,建筑外立面的风格、色彩、建筑材质品质等方面保持基本一致。配建住房原则上采取集中布局,以整栋、整单元为最小建设单位。
6、北京城市居民申请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北京城市居民申请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x0d\x0a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颁的《北京市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和《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x0d\x0a一、《北京市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方式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对已承租公房的低收入家庭,按现行有关规定租金减免政策。
7、北京: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可提取公积金中新网1月1日电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1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通知。通知提出,加大对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职工在北京市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可依据实际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公积金中心与北京市保障房建设部门合作,推行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按月还租”,减少租房提取的中间环节,实现职工每月的住房公积金直接冲抵房租。
职工新申请7类住房公积金提取事项时,新增按月提取的周期选项。对已生效的约定提取,职工可依据自身需求,通过个人网上业务平台或住房公积金柜台将约定周期调整为按月提取。7类提取事项为: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使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购买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8、外地人在北京能申请保障性住房吗1、外地人在北京不能申请保障性住房。北京申请保障性住: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北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北京市户籍。2、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家庭申请的,其全部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本市户籍。家庭成员的户籍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市的,在就学、服兵役期间视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3、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4、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内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转让过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5、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购买过具有保障性质或者其他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但作为家庭成员的子女在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的年龄条件后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9、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北京市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条件和程序有哪些...北京城市居民申请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颁的《北京市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和《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一、《北京市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方式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对已承租公房的低收入家庭,按现行有关规定租金减免政策。
10、北京申请保障性住房条件一、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且年满18周岁,申请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城八区的上述标准由市建委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本市居民收入、居住水平、住房价格等因素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远郊区县的上述标准由区县政府结合实际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但申请家庭成员中已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或已作为其他家庭的成员参与经济适用住房申请的人员,不得再次参与申请。(四)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申请家庭现有2处或2处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积应合并计算。(五)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的全部收入总和,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各类保险金及其他劳动收入、储蓄存款利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