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山市公积金简介
中山市公积金是指政府在职工社会保险制度基础上,设立的一种职工个人储蓄制度,实行个人账户制,以提高职工的住房保障和福利水平。中山市公积金自1999年建立以来,已经成为全市职工在提高生活质量和建设自己家园方面的最佳途径之一, 并对全市住房建设和发展做出了积极的影响。
2. 中山市公积金查询的方式
了解自己的公积金情况十分重要,可以充分利用公积金账户的资金来帮助自己解决一些住房方面的困难。中山市公积金查询方式如下:
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中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位于中山市石岐区逢源路4号,职工可以到该处查询自己的公积金缴存情况和账户余额。
公积金网上查询:登陆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进入“个人服务”栏目,进行公积金查询操作。
手机短信查询:职工可以在手机输入“gzgjj+空格+身份证号码后6位”发短信至95533,查询公积金账户余额。
3. 中山市公积金使用的流程
中山市公积金的使用流程如下:
申请公积金提取:职工需要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提出提取公积金申请。
审核申请: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材料进行审批。
批准放款:申请通过后,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将相应金额转入职工指定的银行账户。
使用公积金:职工可以到房屋中介或房屋开发商处进行房屋购买或装修等业务,或向相关银行申请购车、教育等贷款业务。
4. 中山市公积金可用于的项目
中山市公积金可用于的项目如下:
购房:职工在个人账户缴存资金满2年,并已缴存20%的房屋总价值,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购房,用于首付及按揭还款等。同时也可用于二手房交易的全款支付,但不能用于二手房按揭还款。
装修:职工可在个人账户缴存资金届满1年,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个人居住房屋的装修及大修。
教育:职工本人或子女上学的学杂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创业:职工可以以公积金作为创业资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账户累计余额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