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家具 > 知识 > 物业不作为,物业不作为 到底有人管吗

物业不作为,物业不作为 到底有人管吗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3-24 18:21:58 编辑:五合装修 手机版

本文目录一览

1,物业不作为 到底有人管吗

没有人管,靠你们业主自己喽,去社区登记,选举业主委员会,把物业踢了。
有人管。

{0}

2,物业不作为怎么办

物业不作为处理方法如下:1、投诉到业主委员会,将物业不作为的行为记录好,以便由委员会成员敦促物业及时解决业主的问题,如果多次投诉物业无效,则可以有业主委员会走流程更换物业公司;2、投诉到街道房管科或政府小区办,房管局物业科等部门,由于业主委员会成立时间周期相对较长,有些新楼盘小区的未及时成立,所以需要向相关部门投诉,以便敦促物业给业主解决问题;3、论坛及媒体爆料:通过论坛、微博等网络媒体将问题反馈,让更多人知道,也可以给媒体写文章爆料,在大家的关注和影响下能敦促物业改善服务;4、团结业主:对于不负责任的物业,让更多的业主知晓并引起共鸣,共同抵制物业缴费,及敦促物业改善服务;5、多搜集物业不作为的证据,然后通过合法手段让物业提高服务是必须的。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第四十七条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1}

3,小区物业不作为什么都不管该怎么办

可以联系物业的物主代表们,依照与物业交涉。伸张自己的权利。
如果物业确实没有作为,可以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的。

{2}

4,物业不作为怎么办

【法律分析】一、物业经理是社区物业的最高决策者,有很大的自主管理权。二、街道办事处受辖区人民政府管辖,负责辖区方针政策贯彻、文化建设等综合管理工作,对物业投诉事件有受理和协助协商的权利。三、屋管理部门即房管局,一般负责:住房保障、建设、物业管理及房屋管理方面的政策转变和督促实施。四、业主委员会简称业委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业委会成员以选举的方式产生。所以很大程度上会以业主利益为出发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可受理业主投诉问题。五、国内的一般的做法是,社区开发完毕由开发商选择与其有业务关系的公司或者开发商自己成立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这种物业公司经常要为开发商承受过多的质量返修工作压力,所以相应房屋质量及返修问题找这种物业,一般能得到解决。涉及这类投诉,开发商也是有受理的义务的。六、对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方面不满意,可以找物业服务企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是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比如:房管局)投诉;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是物业服务企业的直接主管部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5,物业不作为业主如何监督

您好,小区物业不作为,态度恶劣,可以去该小区辖区的房管局物业管理科去投诉,这是专门监督管理辖区物业企业的行政部门。
物业公司未和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而且严重的不作为 我们应该怎么办

6,物业不作为怎么办在那里可以投诉

首先,你得查询物业服务合同,看看物业不作为的具体内容在合同里面是如何约定的。如果确实有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而物业没有做到,那就存在物业违约;然后,可以先向业主委员会反映,同时也可以向辖区房管局下属的物业管理科进行投诉。
这种情况找物业肯定是没有用的。您得找环保部门投诉,让他们来测量噪音是否超标。

7,物业不作为该怎么办

搜集物业公司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的证据,协商不成,到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不成,到法院起诉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文章TAG:物业不作为作为到底物业不作为到底有人管吗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