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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房子需要注意什么,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

来源:整理 时间:2023-11-29 23:23:40 编辑:装算网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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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

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

2,买卖房屋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法律问题

近些年,住房的需求一直都是大家高度关注的话题,虽然房价一路上升,但是住房的需求量却从未减少;而在买房的过程中,不仅要准备购房款,同时还要了解有关的法律知识,以防自己到时候房钱两空。下面小编整理了关于买房常见的几个法律问题,一起来看看吧。一、关于房屋的权属问题1、应当确定卖房人是房产证上登记的真实的所有权人房产证上会注明房产所有人信息,购房之前应注意仔细核对证件资料,确保卖房人是房产所有权人。购房之前,最好亲自或者委托律师到房管局查询房产证件的真伪,防止伪造证件的情况发生。2、房屋共有人应一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若房屋有共有人,共有人应一同与卖房人签订合同,防止因卖房人无权处分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同时也要仔细核对共有人身份信息,防止出现冒名签约的情形。3、确保房屋不应存在权属纠纷或者瑕疵房屋的权属不应当有争议,也不应当存在抵押或者法院、检察院、公安查封等可能影响或者阻碍房屋所有权变动的情形。二、关于房产的权利瑕疵1、房屋是否为违章建筑或者存在拆迁的可能性凡是违章建筑,均不会有房产证,因此,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或者房管局查不到权属登记的房屋基本上应当属于违章建筑,购买违章建筑不收法律保护,即使遇见拆迁,赔偿的价格也是很低廉的。此外,购买期房应当注意该开发商是否五证齐全(建议选择品牌开发商,以免出现开发商一房二卖、一房多卖或者开发商破产、倒闭、非法集资等法律风险),购置二手房应当注意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等是否齐全;同时在购房合同中应注明因拆迁导致的风险或者利益由谁承担或者享有。2、房屋是否已被查封或转让实践中,可能出现房屋已被法院、检察院、公安查封或者已经过户给第三人的情况。签订购房合同并不意味着房屋的所有权已转移,必须办理过户登记才能实现所有权的转移。因此,购房付款之前应当注意此类问题,购房款应在办理过户后才全款支付,尽量防止损失。3、房屋是否被出租或者被第三人实际占用房屋出租给他人,按照法律规定,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因此签订购房合同之前,卖房人应让出租人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书,同时要在购房人的要求下实现购房人对房屋的实际占有使用。购房时应特别注意,卖房人是否存在债权人,是否存在导致购房人使用房屋的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况。三、关于土地的使用年限住宅类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最长是70年,实践中,也有使用年限很短的住宅用地,这可能影响到房屋的实际价值,应当引起购房者的足够重视。四、关于房产交易产生的各种税费对于房屋交易产生的税费,买卖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清楚。新房应缴纳契税、印花税、维修基金、权属登记费、物业服务费、交易手续费等;二手房应缴纳契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产权工本费等,双方应当约定清楚。五、关于中介费用买卖双方应明确约定中介费用由谁支出,同时约定在交易不成功的情况下,中介费是否收取,收取后是否退还。六、明确违约事项尊重契约精神,让不诚信者支付违约成本,这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因此,买卖双方应当约定违约事项和违约责任,同时应注意,在非因双方责任的情况下,比如,不能办理银行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实践中,很多开发商包括品牌开发商,往往在购房者不能办理贷款的情况下收取购房者高额的违约金,实际上,购房者是否能获得银行贷款,开发商或者与开发商合作的房产销售代理公司比购房者更清楚,有个别开发商或者代理公司,明明清楚该购房者不可能获得银行贷款而与之签订购房合同,继而以购房者违约未办理银行贷款为由要求购房者解除合同并支付高额违约金。七、明确房屋附属设施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房屋一般都会有相关的附属设施、设备,如室内装修、装饰、花园、屋顶天台、游泳池等。在购房合同中,双方应明确约定附属设施的权属,防止因此而导致房屋价值降低或者权属争议。八、阴阳合同和付款方式实践中,主要是在二手房买卖中,为了实现避税,买卖双方在实际合同(阴合同)之外签订用于备案的合同(阳合同),实际上阳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应注意防止。房屋买卖中,卖方最好采用银行转账加买方出具收据的方式支付房款,为可能出现的合同纠纷留存证据。概言之,买房是一项技术活,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士做。购买房屋,特别是经济价值较高的房屋,最好聘请执业律师陪同,以免今后出现不必要的法律争端。(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11-16,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全面及时的楼盘信息,点击查看

买卖房屋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法律问题

3,买卖房屋要注意哪些问题

第1步:买卖前的产权审核 首先,要仔细查看业主的房产证,注意房产证上有几个人的署名。如果有两个人,在签订后边的合同时就需要有两个人的名字;其次,看购房时的相关凭据,比如购房发票、契税发票等,作为辅助证据以初步确认房屋产权归属
一、二手房交易十项注意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二、二手房交易的整个过程大致分以下几个阶段: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三、北京:二手房买卖可找银行做付款中间人 首次做生意的两个人由于相互之间不了解,对交钱付货的安全没有十足把握,尤其是二手房交易更要防不良中介截留资金,或者出现问题后卷款逃跑的风险。如果这笔钱的收和付都由银行来做,似乎买卖双方都能安下心来谈交易。浦发银行日前推出了这种专门为个人商品交易提供支付款服务的业务,从房产、汽车,到邮币卡、工艺品及古董交易的个人客户都可以申请由银行来“管理”钱的交割。 以二手房交易为例,买卖双方达成购买协议后,买房者可先到银行开通“保付通”账户存入资金,并约定初期付款、房屋产权过户和全部付款程序和时间。买房者可以根据需要将保付通账户内全部或部分资金设定委托银行监管,等到交易完成后,银行将根据双方的交易凭证把资金直接划拨给卖方。 传统二手房交易 银行“监管”账户二二房交易 交易费用 流程 交易费用 流程 ●按房屋交易金融的5‰至6‰收取、即买卖双主各收取2.5‰至3‰的手续费 ●其它费用 通过中介公司办理,手续繁琐 ●按房屋交易金额的2.5‰收取手续费 ●申请贷款所缴纳的首付款免收手续费 双方达成买卖协议后直接银行办理 仅供参考: 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 ( 卖方 ) : 乙方( 买方 ): 买卖双方就下列房屋的买卖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 买卖的标的及价款: 1、甲方向乙方出售下列房屋: 房 屋 坐 落 房 屋 结 构 房产所有证 x房权证____字第____号 房产共有执照 建 筑面 积____㎡ 房屋附属物 房屋现用途 出 售 价 格 (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付款方式: a、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即支付甲方购房定金人民币 元整。 b、上述房产签署买卖契约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购房余款。 二、责任与权利 甲方: 1、须具备该房屋所有相关法律认可文件。 2、本合同签订后,不得再另行办理本合同所指标的物的购房协议。 3、在办理过户期间向乙方提供该房屋产权证明及相关法律文件。 4、在办理过户期间拥有该房屋所有权。 乙方: 1、 提供过户所用的各种身份证明及法律认可文件。 2、 支付购房定金及余款。 3、 付清全款,双方产权过户完结后,该房屋即归乙方所有,由此所产生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三、 违约条款 甲、乙任何一方不按上述条款执行既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整。 四、 不可抗力 人力不可抵抗的自然灾害。 五、 调解和仲裁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遇双方发生纠纷,先行通过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可采取第 种方式解决: 1、 向有管辖的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 向有管辖的人民法院起诉。 任何一方申请仲裁或起诉,应从知道和应知道自己一方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二年内提出。 六、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须变更或解除合同双方必须协商一致,决定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 七、 其他事宜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交房地产交易部门一份。 八、 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九、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为准。 十、 此房产无产权纠纷,如有纠纷由甲方负责。 十一、 交易前的物业费、供暖费由甲方负责;交易后的物业费、供暖费由乙方负责。 十二、 公共维修基金: 十三、 其他应说明事项: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签约时间:1、二手房交易的整个过程大致分以下几个阶段: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2、二手房交易十项注意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买卖房屋要注意哪些问题

4,买卖二手房全攻略 应该注意什么

对于新房的装修问题,很多人都觉得设计选材等等是很麻烦的。但其实二手房装修也并不是很简单的事情,甚至可以说二手房的改造装修对比新房装修是有着本质的区别的。这时候有许多问题是一定要清楚的了解才行的,关于二手房装修注意事项的问题,这里我们就来详细的了解一下。一、墙体的改造必须要慎重二手房装修注意事项当中,墙体改造的问题是必须要慎重的。也许你会说只要不是承重墙的部分,都是可以进行拆除之后重新进行室内空间设计的,但是这就是与新房装修有区别的地方。也许虽然不是承重墙,但是却是其重要的支撑,同样也是不能随意的去进行更改或者是变动的。所以对于墙体改造的问题,是必须要慎重处理的。二、防水问题要重新检查二手房装修注意事项当中,防水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必须要重新检查甚至是进行重新的装修。因为卫生间的位置是需要做防水检测的,而之前的房屋装修很有可能是对其防水层有损伤的。为了更好的避免装修之后又漏水的情况,建议大家一定要先进行测试,发现漏水的要进行处理之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安装施工。三、墙面的施工不能节省二手房装修注意事项当中,墙面的重新装修也是必须要进行的。也许很多人会觉得本身的墙面处理还可以,就选择继续使用,可以一定程度上节省装修的费用。但是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尤其是有的墙面已经出现裂纹或者是霉点,这是一定要进行更换处理的。不仅仅会影响到室内装修的美观问题,甚至还会影响到人的身体健康,是要引起重视的。大家可不要小看了这些二手房装修注意事项,是有着很大影响的呢!另外也要多多关注一下电路的走向问题,合理的进行重新安排,以及电线的检查工作,都是不能省略掉的,这些都是关于家居安全的存在,预防万一。如果想了解更多,欢迎关注维意定制家具网上商城。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一般来说,从合同、人、房三方面来考虑@@@@二手房买卖中的“合同”@@@@签约涉及买卖定金协议书、房屋买卖合同、居间服务合同的签订,合同签订后可办理网上签约。一旦签约,买卖双方行为即受法律约束,任何一方违约需按合同约定进行赔付。二手房签约,一般涉及签订买卖定金协议书、存量房买卖合同、居间服务合同、网上签约四个步骤,一旦签约,买卖双方行为即受法律约束,任何一方违约需按合同约定进行赔付。一、签订买卖定金协议需要注意什么?二手房交易中,若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买方可先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并签署《买卖定金协议》。《买卖定金协议》一旦签订便具有法律效力,任一方违约都会受到法律的约束。定金数额,二手房交易中房产交易双方可以自行约定定金数额,一般来说交纳3~10万元,但是不能超过主合同标额的20%,如果二手房定金支付超出20%,那么超出的部分就不属于定金,是得不到相应保障的,因此定金并不是越多越好。定金监管,定金金额超过10万元的部分需要资金监管,小于十万的定金,自行支付以及资金监管都可以。二、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什么?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需注意确定实际成交价格,房款支付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事项。实际成交价格,房屋买卖合同上的成交价格为网签价格,并不是房屋的实际成交总价。成交总价=房屋成交价格+家具、家电、装修及配套等设备作价。房款支付方式,需确定是自行支付,还是资金监管。违约责任,若买卖双方任一方违约,最高需赔付对方:房屋成交总价×20%。三、签订居间服务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居间服务合同是买卖双方以及中介机构三方签署的合同,主要涉及居间服务费、三方责任及义务、争议解决。因此,选对一个靠谱的中介机构进行房产交易会比较省心、放心。四、网上签约需要注意什么?网上签约即将交易合同在建委备案的过程,可委托中介代为网签。网签后可获得资金监管账户以及纳税信息表(纳税用)。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网签价格需要作为缴税的税基,贷款可贷额度=网签价×可贷成数(网签价<评估价)。二手房交易,一旦签约即会受到法律的约束,任一方都不可随意违约。五、钱款支付及范围是哪些?1.成交价格、付款方式及资金划转方式(1)房屋成交价格。买卖双方协商好价格,此环节是将房屋价格落实到合同上,任何口头约定的效力都比不上此处的白纸黑字。(2)对房屋内家具家电的处理。写明室内家居家电的折合金额,对于特别贵重以及需要搬走的东西可在补充协议中详细说明,以免交房时出现纠纷,并不缺乏类似案例。(3)确定买方付款方式。比如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买方选择何种付款方式对于卖方拿到房款时间有直接关系。买方全款的话收款最快,商贷约40~45个工作日,公积金贷款约40~60个工作日。(4)约定贷款如未获得批准的解决方式。作为卖方,如果买方贷款未获得银行批准,就意味着交易程序无法按照约定继续进行。即出现此种情况的解决办法和责任归属。2.税、费相关规定二手房交易到末尾环节就是缴税过户了。缴税过户需约定两点:1.因一方不按规定履行缴税的,应赔付违约金。2.因政策原因导致税费变化的,买卖双方应友好协商。六、违约责任及赔偿如何认定?1.违约责任买卖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都需要按照违约条款所规定的承担责任。违约条款中主要需要注意三点:违约情景的规定、违约金的赔偿数额、交付时间。2.办理过户的责任约定,此项需买卖双方约定:1.过户时间以及如果违约,如何处理。2.户口迁出时间以及如果违约,如何处理。@@@@二手房买卖中的“人”@@@@合同从签约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是无可怀疑的法律判断,即当事人如违反合同约定的内容,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包括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在二手房签约前,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种情况,规避风险。一、判断产权人首先要核对产权人的身份证和房产证是否一致,如果产权人不能到场,受托人要有产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并核实委托书上的受托人信息与实际是否相符。二、签约时,卖家配偶未签署《同意出售证明》会有什么样的后果?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共有,所以未取得配偶同意出售证明,买卖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三、出售继承房产,是否需要全部继承人共同签署买卖合同?继承中的房产属于全体继承人共同共有,如果出售应由全体继承人共同签署合同,并由全体继承人的配偶签署《配偶同意出售证明》。四、签约资格如何确定?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应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五、遇到买方是外国人或港澳台居民(被国家限制的购房人)时,怎么办?在遇到买方是外国人及港澳台居民时,卖方(或让中介方)除索要经过涉外公证与认证的身份证件证明外,还要审核是否取得《涉外审批单》,一免耽误卖房的时效。六、遇到法人(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购房时,怎么办?1、审核其营业执照或其他依法登记证件是否在存续期间,必要时通过网络或到工商行政等部门进行查询。2、二手房属于国家或集体财产的,应审核是否有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卖方因患病丧失行为能力的该怎么签署合同?需要由卖方的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向法院提起诉讼确认卖方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再由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由监护人办理房屋买卖事宜。@@@@二手房买卖中的“房”@@@@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需要买卖双方确定房屋权属、交房及过户时间、违约责任及赔偿方式等多方面条款,卖方需根据自身情况填写合同,以免违约。在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交易意向后,便可以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买方或卖方若因为自身或客观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便很有可能涉及违约,承担违约责任。一、需要注意房屋哪些情况?1.房屋基本情况根据房产证登记信息,如实填写房屋坐落位置、建筑面积等信息,卖方所填写信息需真实有效,并未所填写内容担责。2.房屋产权情况此条款需卖方清楚以下方面:(1)房屋性质:如商品房、已购公房、经适房或二类经适房等。(2)产权情况:是否有抵押,若有抵押权人是谁、何时办理解抵押手续等其他详细信息。(3)是否有租赁:涉及房屋优先购买权,如果有租户需提交租户签署的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以免未来发生不必要纠纷。3.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在买卖合同中,这个部分需要卖方确认并担责。内容包括:(1)房产没有产权纠纷,没有被限制交易;配偶知晓且同意出售;无其他人有优先购买权等,如违约卖方遵守违约条款并赔偿。(2)卖方确认房屋内没有出现过意外死亡时间,不是凶宅,并承担责任。(3)如果卖方违约,应按照约定时间返还全部房款以及因为违约而造成的其他损失。未如期返还,需交滞纳金。(4)卖方需确认房屋基本状况,例如有无漏水,如有问题该怎么解决,何时解决等事项。4.房屋的交付(1)房屋交付时间。一般作为卖方,房屋交付时间可以选择以下几个时间为节点:办理完过户手续后____个工作日拿到买方全部首付款后____个工作日拿到全部购房款____个工作日在房屋交付时,也要约定房屋内物品归属,交接水、电、暖、燃气等费用情况,交付当日发生的费用由哪一方承担。
购买二手房注意以下各项一、看房注意查看房屋户型,设施(天然气,暖气、数字电视、宽带),朝向(首选东南、正南、其次西南,东西)、建筑质量(框剪、砖混),物业管理及收费,了解业主使用情况,有没有出现意外情况。二、咨询1、了解房屋性质(商品房、安居房、房改房、经适房等,因其性质导致税费不同)。2、了解税费项目及数量,以便确定费用数额。3、了解户籍、学区,以便落户,孩子上学。4、了解交通、生活氛围(超市、银行、医疗、健身等等)。5、了解贷款程序与提交资料,方便贷款。三、签约1、面谈:与业主面谈房价,商定交易过户税费的缴纳。约定交易流程,房屋交付标准,附注室内设施物品清单,说明室内存留家具、家电为业主无偿赠与。2、查看业主资料(房产证、身份证,)原件,房产所有人的姓名必须要与业主身份证信息完全一致,如姓名用字、出生年月日及号码。3、下定:确认无误后就可以缴纳定金,明确违约责任。4、网签《二手房买卖合同》并备案,牢记自己所设备案密码。在合同中约定。5、办理交易资金监管,索取《监管合同》。四、贷款到贷款行进行咨询,核查贷款人的征信,提交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资料,与业主到贷款行面签《贷款合同》。五、过户1、区分税费交付责任以及缴费金额。2、房屋专项维修基金过户。3、注意税费优惠政策,及时办理申请,节约资金。4、保存好房管局收件窗口出具的《收件单》,这是领取房产证的必要资料。六、领证携带《收件单》及买受人身份证亲自领取,委托他人要办理委托公证。七、选择中介代理1、核查中介《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经纪人《上岗证》。2、看房前向业务员了解房屋情况。3、下定前必须查看房产证,核查是否有抵押、担保、债务等限制过户问题。4、与中介商定佣金数额。5、书面约定经纪人服务项目标准及其承诺。6、所有协议、合同买受人必须持有一份。

5,买卖二手房注意事项及程序

首先应要求卖房者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以及其他证件。 其他证件是指出卖共有房屋需提供共有人同意出售该房屋的书面意见;房屋已签订出租协议的应由房屋出租人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声明;房屋没有抵押权的,卖房者还需提供抵押权人同意其转让该房地产的书面意见。  第二步,应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查验房屋的产权状况,包括是否真实拥有产权,产权证上的记载事项是否真实,以及房屋是否属于禁止交易的房产,若房产已列入拆迁范围,或被法院依法查封,房屋所有权人进行交易的行为是无效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的必备哪些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住所,有助于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联系办法,以免受骗。 二、标的 即双方要进行交易的二手房,这是合同的关键。1、要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备设施等情况;2、写明房屋产权归属, 是否共有财产;3、原售房单位是否允许转卖;4、是否存在房屋所有权纠纷;5、是否有私搭乱建部分;6、房屋的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交费状况;7、房屋相关文字资料的 移交过程。 三、价款 1、总价款;2、付款方式;3、付款条件;4、如何申请贷款;5、定金;6、尾款。 四、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1、交房时间;2、条件;3、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4、如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等服务;5、各种税费、其他费用如何分摊; 6、遇有价格上涨、下跌时如何处理。 五、违约责任说明 1、违约责任及如何承担违约责任;2、违约金的计算与给付;3、在什么情况下可免责;4、担保的形式等。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 写明是采取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若采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应按《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写明条款。 七、合同生效条款 1、合同生效时间;2、生效或失效条件;3、生效或失效期限;4、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况;5、无效的免责条款;6、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销合同的条件; 7、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八、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 1、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2、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3、解除权的行使期限;4、补救措施;5、 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等。  不能上市交易的二手房为: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2、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 3、鉴定为危房的房屋; 4、以标准价购买,尚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款,向全产权过渡的房屋; 5、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6、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 7、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 8、所有权有纠纷的房屋; 9、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房屋; 10、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属转移的房屋;11、房屋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按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的;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二手房买卖较为复杂,在签合同给钱之前一定做好准备工作,一般要明确四点关键事项:1、明确产权归属。2、去房管局进行产权调查。3、确认学位有没有被占用。4、确认房子有无在出租。二手房买卖较为复杂,建议在交易中找专业人士进行指导。
以下各事项必须注意:   一、在拆迁区的二手房买卖  二、已有银行按揭的二手房的买卖  三、夫妻共有的二手房买卖  四、共同拥有产权的二手房买卖  五、欠物业管理费和其他费用的二手房买卖  六、拍卖时的二手房买卖  七、已经设定抵押的二手房买卖  八、产权关系不清的二手房买卖  九、有法律纠纷的旧房产的交易   一般来讲,二手房买卖时所遇到的风险会较高,法律问题比较多,原因是二手房不是开发商直接卖房,而是由从开发商手里买房的人,由于各种原因,需要把房子再卖出去。也有的二手房是房主由于继承或者别人抵债或由于赠予等原因获得的房产,现在需要变现。更有的二手房买卖是因为原业主的婚姻有变故,或是出国定居等事由所致。由于卖二手房的原因各不一样,而且二手房的出处和背景各不相同,所以说二手房在交易时,更容易遇到法律障碍。  注意事项之一:在拆迁区的二手房买卖  有些房子适合居住,有些临街房适合做生意,如经营餐饮或小百货或其他经营。有些投资人急于在城市中心区或热闹繁华处购买临街门脸房,其目的或者是买了以后经过装修,将其出租,以此收回投资。或者是买了以后,根据市场情况,经过装修改造,经营风味餐厅或专卖店。因为房子是临街而且投资人考虑的是经营,所以在谈房价时,价格走势较高。在购买时买卖双方并没有什么大的争议,二手房买卖顺利完成。谁知当新主人刚开始经营,就接到拆迁通知,而且该条街全部都在拆迁之列。因为某开发商已经在此处获准开发建设一豪华住宅区和写字楼,开发商愿意根据国家有关拆迁规定给被搬迁人一定的经济补偿。这些经济补偿对一般的旧住宅区的住房应该还是合适的,但对于这位因投资而高价从旧房主手里买来的临街房再进行改建装修的人来说就是十分不合适的。而开发商决不会因为这位投资人因多出钱装修和买临街房而给予其更多的补偿。  这就需要提醒那些想要在旧城区进行投资购房的人,在进行购房前,一定要了解该区域是否在拆迁之列,是否有开发商将在此地开发项目,国家是否在近期或远期将此地区列人旧城改造等。否则,盲目投资不但不会有所赢利,而且会使投资人在经济上遭受损失。   注意事项之二:已有银行按揭的二手房的买卖  有一购房人在选择了几处住宅后,最终还是确定在一处早已完工的住宅区买二手房。该住宅区的绿化已经完成,小区内各种设施都已齐备,经联系,该小区有一客户欲将其已居住一年有余的住房卖出,原因是要出国定居。经全面考察,买卖双方决定成交。二手房主人告诉购房人,因开发商尚未办下大产权,所以其所拥有的住房的小产权证自然也未办下来。他主动出示了其购房时与开发商签署的买卖契约,于是双方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卖方高兴地拿到了房钱,买方如愿以偿地住进了向往已久的现代化新建住宅。但是好景不长,没过几天,开发商派人前来催促,告诉新房主原房主拖欠银行的按揭贷款,开发商作为连带保证人,要负责催促原房主向银行还款,否则,开发商要收回该房产。这时这位二手房购房人才如梦初醒,原来自己买的二手房是有债务的房产,只要原房主没有向银行还清借款,尽管有购房合同,开发商会随时收回房产的。  在购买此类的二手房时,购房人应该全面了解该房产的所有情况,包括审查原购房契约,审查房产证和土地证和原开发商的“五证”。如二手房的主人申请了银行按揭,要审查原借款合同。如办理了抵押,还要查验抵押登记手续。根据目前情况看,大多数的新住宅在销售时,都有银行提供按揭贷款,一般贷款的期限都在10年至20年间。在这10年到20年间,又会有大量的原购房人会将自己已进行按揭贷款的住房或是已经办理完抵押贷款的住房再次转手,这就会给二手房买卖市场提出大量的问题,市场应该怎么样面对如此大量的二手房买卖?  像这类二手房的买卖程序应该是较为复杂的,但是如果处理得当,仍能顺利完成交易,而不会留有法律隐患。当二手房购买者选定一处此类的二手房时,首先要理清该二手房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和当前的法律状态。如果是二手房的主人已经与原开发商办理完产权变更手续,并且已经拿到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那么情况就较为简单,二手房购买者只需与二手房主人就二手房价款问题谈妥,然后办理二手房的具体过户手续即可。如果是二手房主人尚未从开发商处办理该房产的过户手续,而且还欠着银行的贷款,开发商仍为该房产的主人向按揭银行承担着连带还款的责任,这时二手房购房人就要格外谨慎。因为这时该二手房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就不仅是二手房主和二手房购买人,而是涉及二手房主与银行的借贷关系和开发商与银行间的担保关系,以及二手房主人与开发商的担保与被担保关系,每一个法律关系的变化都影响着另外一个法律关系。  虽然二手房的主人与银行的关系是借贷关系,二手房主人是债务 主体,但房产却是抵押担保物。一旦二手房的主人不能按期如数向银行还款,银行作为债权人一方面可以径行向债务人二手房主人直接追讨,另一方面也可以向债务人的连带保证人开发商直接追讨债务人的欠款。如果开发商作为保证人履行了保证人的责任,代债务人——二手房主人向银行还清了债款,回过头来,开发商就有权利直接向债务人——二手房主人要求履行法律责任,直至收回住房。所以对于二手房主人来讲,开发商就是或然的债权人。  在此类二手房买卖中,如果买卖双方有意向达成交易,买方应与卖方一起先征得银行和开发商的同意。对此类交易有两种处理方法:一是如果买方能一次性向卖方付款,程序也相对简单,由二手房的主人一次性向银行还清按揭贷款,终止原借款合同。如有抵押登记应办理抵押解除手续,再请开发商与银行解除阶段性连带保证担保法律关系,接着解除二手房主人因开发商为其担保而建立的反担保法律关系,最后由二手房主人在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向二手房购买人办理产权转让手续。二是如果买方不能一次性向二手房主付款,而是采用银行按揭贷款方式,则二手房主人可以推荐买方向其贷款行申请贷款,即将原借款人换成新的买主。当然这样做首先要经过原按揭银行的同意和认可,并与银行办理新的贷款手续,终止原来的贷款协议。同时还要与开发商取得联系,征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应注意的事项。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资料:具体指当事人的姓名、地址、联系办法等。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的介绍和调查,通常来讲,应各自出示自己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属共有财产的,共有人也应到场,并在买卖合同上签字,不能到场的,应出具公证委托书。 二、标的:本合同的标的,就是双方欲进行买卖的二手房,在买卖之前,应详细查看房屋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原件,确保出卖人合法拥有房屋。 三、价款:价款中应约定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按揭贷款、订金、尾款等。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通常是一次性付款的,但也存在着出卖人在出卖房屋时,有部分银行贷款不能清偿的情况。由于办理过户时要求取消银行抵押,出卖人又无力清偿贷款,而要求买受人替他先行还清贷款的,应注意交易安全。还有一种情况是买方必须在房屋过户后贷款才能支付房款,这两种情况下,最好是由中介机构提供担保。 四、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这里主要写明交房时间;房屋附属物品的归属;水、电、物业管理等的交接;办理房屋过户时相互配合与协调的问题;交易税费、其他费用分摊责任。这里尤其要注意的是税费的分担,通常二手房买卖过程中,约定卖方净得款最为简洁。 五、违约责任:规定哪些是违约情形;违约责任如何承担;违约金、订金、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规定免责条款;如有担保,应规定担保的形式;对违约金或订金的选择适用问题。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这里主要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通常情况是约定仲裁,这样可以保证争议的及时解决。 七、合同生效条款:双方在此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当事人不能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挠条件成就或不成就;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形;几种无效的免责条款;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消合同的条件;合同无效或被撤消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八、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按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四条之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中止、终止或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必要在此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补救措施;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九、合同的变更与转让:主要是约定合同变更与转让的条件,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 十、附件:在此说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的效力等。目前,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的附件通常是约定房屋附属物的归属,列明随屋赠送的物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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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验 日期:202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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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验 日期:202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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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验 日期:202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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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验 日期:202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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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验 日期:202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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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验 日期:202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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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验 日期:202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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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验 日期:2023-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