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里?东莞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东莞住房公积金能提取吗?1、网上查询东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百度输入“东莞住房公积金查询”,在下拉框点击进入“东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找到个人公积金查询入口,点击进入;在登录方式中选择公积金账号,输入个人公积金账号,个人身份证号和密码即可。
1、东莞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查询指南和常见问答如今,南下珠三角地区务工者逐年增多,但很多人对深圳、广州这些大城市的快节奏、高消费的生活不是很喜欢,于是东莞成为了大多数人的歇脚之地。可是,很多人在这呆了几年后便不愿回到家乡那个偏僻的地方,在这儿买房定居也是寻常之事了。下面小编就来为大家介绍东莞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查询的一些方法,希望对有需要的朋友有所帮助。1、网上查询东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百度输入“东莞住房公积金查询”,在下拉框点击进入“东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找到个人公积金查询入口,点击进入;在登录方式中选择公积金账号,输入个人公积金账号,个人身份证号和密码即可。
2、有关东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东府〔2013〕103号)文件精神,以及市统计局公布2014年度东莞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7600元”的标准,同时结合东莞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东莞市2016年度(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及下限、月缴存额上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6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由17863元调整为19833元。
三、2016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510元。在执行时间段东莞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从调整之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则相应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个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具体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职工个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未达东莞市当前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东莞市职工当前最低工资标准。
3、东莞住房公积金一般能贷款多少首套最高120万。如您在广东省东莞市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执行。组合贷款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部分的金额不得超过房屋价款与首付款、个人公积金贷款部分之和的差额。首套住房组合贷款的贷款总额不得超过所购房屋价值(其中一手住房取交易价格,二手住房取评估价格与交易价格的较低者)的70%;
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商业性住房贷款。单笔组合贷款商业性部分的具体金额需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信用记录等逐笔确定。请您详询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办网点或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诚邀您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APP办理相关业务。
4、东莞住房公积金能提取吗?一、东莞公积金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工作调离东莞、户口迁出东莞、出境定居的;(五)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户口)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东莞住房的;(七)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八)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九)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十)职工享受较低生活保障的;(十一)职工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十二)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二、东莞公积金提取流程(一)到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领取并填写《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二)将填写好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交职工单位核对并盖章;(三)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审核盖章;(四)持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审。
5、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里?地址:东莞市东城区罗沙路岗贝路口银盈楼3、5、6楼3楼:公积金办事大厅5楼:归集管理科、综合科6楼:资金运作科、核算科联系方式:公积金缴存咨询电话:0769公积金提取咨询电话:0769公积金贷款咨询电话:0769效能投诉电话:0769传真:0769建设银行咨询电话:0769。地址:东莞市东城区罗沙路岗贝路口银盈楼3、5、6楼。
5楼:归集管理科、综合科。6楼:资金运作科、核算科。建造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的,提交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其中,房屋已建造完成的,另应提交县级或以上职能部门核发的房地产权属证书。可申请提取发证当月账户余额;房屋在建的,另应提交土地权属证明、县级或以上职能部门出具的用地批复和报建批复,可申请提取相关部门批准建造当月账户余额。
6、东莞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提取流程:1、职工按规定备齐材料,到公积金中心或受委托银行办理。2、经办人员审核申请材料,材料完整无误的,即予办理;材料不完善的,不予受理,退回材料并作出解释和指引。3、通过审核后,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本人名下的储蓄账户;4、职工所在单位在核实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取转账账户、职工身份及证件等信息后,可为职工批量代办提取业务;
扩展资料可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包括:(一)购买自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三)租住本市住房;(四)退休;(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六)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七)享受社会最低生活保障;(八)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九)其他规定情形。
7、东莞公积金最低标准由于自5月1日起,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10元/月,而根据相关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不得低于本市职工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因此,自今年5月1日起,东莞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也将从1310元/月同步调整为1510元/月。一、公积金的提取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二、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1、单位开具并加盖印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2、本人办理:;3、代理人办理;4、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还须提供婚姻证件或能证明婚姻关系的户口薄;5、提取产权共有人公积金:还须提供共有产权登记分割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