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自建房产证是指在原有土地证/房产证基础上,因新建或改建了房屋而需要重新申请的房产证。自建房产证办理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以下是自建房产证申请的详细流程。
二、准备材料
1. 申请书:包括申请人(业主)的个人信息、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以及建设项目的内容。
2. 确认书:需要办理的房屋已经建成且符合规定建设标准的证明。
3. 土地证/房产证:如果原土地证/房产证上没有建筑物信息需要提交,否则需要提交复印件,同时还要提交新建房产数与土地证/房产证所载已建房屋数及净地、净用房面积是否符合相应规定。
4. 完工图及竣工单:完成施工的相应图纸和证明文件。
5. 交地税证明:抚州市地税部门出具的交纳房产税证明。
三、申请流程
1. 填写申请书:填写申请书需要清晰的楷书或打印机打字,尽量做到字迹清晰、信息准确、不错漏字。
2. 提交材料:申请人提交上述所需材料,并交付相关申请费到公安局房产中心。
3. 证明审批:公安机关受理后将相关材料送交区房管属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证明审批。审批过程中,审查人员会对资料进行详细审阅和核对。
4. 领证:经过层层审批后,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首次登记证和房地产登记证正本、复印件将交回给申请人,申请人凭证明及其他材料到相关登记部门领取房地产证书。
四、注意事项
1.办理期限:自建房产证需要4个到6个工作日。根据申请时间和材料齐全程度,可能出现超期现象,所以办理前要提前准备材料,以便顺利办理相关手续。
2. 证件复印:办理过程中涉及到一些证件复印,要保证复印件和原件相符,否则线上预约可能会出现审批不通过的情况。
3. 证明审批:在进行证明审批过程中,如果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资料不齐或者存在不符合规定之处,审查人员有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
4. 收取费用:领取房产证书时,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具体费用会根据房产面积等不同情况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