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查询的办法:1.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进入官方网站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链接,击进入查询页面,输入账号(身份证或公积金卡号)及密码,进入账户详细页面;2.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网银查询: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登录成功后,进入的是网银欢迎页面,点击导航栏“我的账户”栏目链接;进入“我的账户”页面后,在左侧功能菜单里找到“住房公积金”选项,点开“住房公积金”;根据自己需要选择需要查询的“我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交易明细”和“查询还款计划表”;3.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职工本人查询需携带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查询需携带单位经办人持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原件、查询职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查询需携带受委托人持查询职工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原件;携带资料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打印)公积金缴存历史明细(超过近一年半)的,须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前往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分中心)提出申请,职工可在5个工作日后领取查询明细;4.拨打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
5、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是多少一、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是0550。单位地址在龙蟠大道891号。二、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滁政办〔2015〕23号)文件精神,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建制。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监督检查单位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情况。
(三)依法督促辖区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简称单位)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及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推进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支持参缴职工的合理住房消费,并负责贷款收回。(五)运作住房公积金存量,实现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核算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收益和分配,准确、明细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转移等情况。
6、滁州市住房公积金增减员在哪里操作公积金网上增减员操作步骤如下:1、首先登陆公司的公积金账户。2、然后在左方的菜单栏中选择【公积金】→【汇补缴】→【汇缴】。3、如果需要增员点击【201812增加汇缴(开户、启封)】→【添加(增加)人员】,然后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个人缴存基数,点击确定。勾选所有增员的人,然后点击保存。4、减员成功后点击【提交变更(减少)清册】,这样就完成了公积金的增减员操作了。
7、滁州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法律分析:1、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原则上应由缴存人本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本人办理确有困难的,可委托其他家庭成员或所在单位经办人员代办。网上申请提取的按相关规定办理。销户提取的,个人账户应处于封存状态,封存手续由所在单位办理。2、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对申请资料齐全、合规的,应即时受理;资料不齐全或不合规的,予以退回并说明原因。
4、准予提取的,资金原则上支付到缴存人个人银行账户。其中:通过约定提取方式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资金支付到还贷账户或直接冲还贷。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8、滁州市住房公积金一个月缴纳你问的滁州市住房公积金一个月缴纳一次吗。是的。住房公积金基本缴存比例为:单位12%,个人9%,且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最高不得超过12%。各缴存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最低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
9、滁州市住房公积金查询住房公积金查询的办法: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进入官方网站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链接,击进入查询页面,输入账号(身份证或公积金卡号)及密码,进入账户详细页面。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网银查询: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登录成功后,进入的是网银欢迎页面,点击导航栏“我的账户”栏目链接;进入“我的账户”页面后,在左侧功能菜单里找到“住房公积金”选项,点开“住房公积金”;根据自己需要选择需要查询的“我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交易明细”和“查询还款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