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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工作内容,物业管理主要是干什么的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5-06 06:07:07 编辑:五合装修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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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业管理主要是干什么的

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受物业所有人的委托,依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物业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和整治,并向物业所有人和使用人提供综合性的有偿服务。 其基本内容按服务的性质和提供的方式可分为:常规性的公共服务、针对性的专项服务和委托性的特约服务三大类。 一.常规性的公共服务,主要有以下几项: ①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及住宅装修的日常监督; ②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 ③环境卫生的管理; ④绿化管理; ⑤配合公安和消防部门做好住宅区内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 ⑥车辆道路管理; ⑦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 二.针对性的专项服务: ①日常生活类; ②商业服务类; ③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类; ④金融服务类; ⑤经纪代理中介服务; ⑥社会福利类; 三.委托性的特约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在实施物业管理时,第一大类是最基本的工作,是必须做好的。同时,根据自身的能力和住用人的要求,确定第二、第三大类中的具体服务项目与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经营机制和服务方式,以人为核心做好物业管理的各项管理与服务工作,并不断拓展其广度和深度。

物业管理主要是干什么的

2,物业管理主要是做什么工作

物业管理主要负责的工作如下:1、房屋的维修与修缮管理。保证房屋及设备在安全合法的状态下正常使用。并通过规范科学的使用,充分发挥房屋及其设备的最大功效;3、卫生管理。定期及时清扫所管辖区内的卫生,为住户提供舒适、干净的生活环境;4、治安管理。对房屋建筑及其设备进行安全有效管理,保障产权人和使用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制定并完善相关的防盗措施;5、车辆疏导管理。对小区内的主干道及消防通道停放车辆实行严格的控制管理;6、公用市政设施管理。提供水、电、煤气、暖气、快递、通讯设施等市政设施的委托管理;7、违章建筑的管理。配合违章办,对违章建筑进行举报监督管理;8、提供多种生活服务。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管理规约应当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管理规约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物业管理主要是做什么工作

3,小区物业主要都管理什么

(一)常规性的公共服务。这是指物业管理中的基本管理工作,是物业管理企业面向所有住用人提供的最基本的管理与服务。主要包括以下8项:(1)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2)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3)环境卫生的管理;(4)绿化管理;(5)保安管理;(6)消防管理;(7)车辆道路管理;(8)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   (二)针对性的专项服务。这是指物业管理企业为改善和提高住用人的工作、生活条件,面向广大住用人,为满足其中一些住户、群体和单位的一定需要而提供的各项服务工作。专项服务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大类:(1)日常生活类;(2)商业服务类;(3)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类;(4)金融服务类;(5)经纪代理中介服务。如物业管理企业在做好公共服务的同时,在管辖的住宅区内附属开展装饰装修、美容美发、餐饮、副食等多种经营服务。   (三)委托性的特约服务。特约服务是为满足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个别需求受其委托而提供的服务,通常指在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未要求,物业管理企业在专项服务中也未设立,而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又提出该方面的需求,此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满足其需求,提供特约服务。如小区内老年病人的护理、接送子女上学、照顾残疾人的上下楼梯、为住用人代购生活物品等

小区物业主要都管理什么

4,物业管理主要工作范围是什么

一、物业管理的范围1、房屋的维护与修缮管理,这是房屋物业管理的主要方面。房屋及其设备的维护管理保证房屋及设备在正常状态下适用,不因不合理设施、不正确的使用造成损害,保持房屋及设备的完好。通过房屋及设备、设施的修缮延长房屋及设备、设施的使用年限,减少自然淘汰。充分发挥房屋及设备的效用,做到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2、绿化管理。制定和实施管区内的绿化管理条例,为产权人、使用人提供一个温馨、优雅的生活环境。3、卫生管理。为产权人、使用人提供一个高品质的卫生环境区域,满足产权人、使用人的居住需求。4、治安管理。包括对房屋建筑及其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产权人和使用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管理,制定并落实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5、车辆交通管理。对小区的主要通道,停放车场地及设施的管理。6、公用市政设施管理。进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邮电、通讯等市政设施的委托管理,包括代收代交有关费用。7、违章建筑的管理。配合违章建筑主管部门,对违章建筑进行举报监督管理。8、多种生活服务。进行公共楼道、楼外道路及公厕的保洁清扫,垃圾清运等常规性服务;开辟夜间收费停车场、收费农贸市场、旅游服务、养花种苗出售等经营性服务。为产权人、使用人提供方便,增加收入,弥补管理经费的不足。二、物业管理合同中包括的内容是什么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合同的甲方(委托人)为某物业的业主或使用人选举产生的物业管理委员会,乙方(受委托人)为物业管理公司;2、管理项目。即接受管理的房地产名称、座落位置、面积、四至界限;3、管理内容。即具体管理事项,包括: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连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公用设施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清洁卫生;车辆行驶及停泊;公共秩序;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或委托管理合同规定的其他物业管理事项;4、管理费用。即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的管理费。物业管理的收费情况比较复杂,不同的管理事项,收费标准也不同。有的收费项目是规章明确规定的,如季节性的供暖收费;有的收费项目是同物业管理委员会洽商决定的,如停车场的停车费。这些收费,能明确的都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5、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的规定,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主要有:①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小区物业管理办法。物业管理公司制订的小区管理办法可以是综合性的管理规章,也可以针对不同方面制订专项规章,例如卫生公约、保安公约等等。物业管理公司制订规章属于对小区管理服务的重大措施,必须经小区业主大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认可后,管理规章才能生效。这些管理规章不属于政府行为,没有普遍的效力,只在小区居民范围内具有约束力,其性质属于团体自律性规章。②有权要求管理委员会协助。管理委员会作为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的代表,有责任协助物业管理公司做好工作,对于小区管理中出现的重大事件,或者个别难以解决的问题,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将情况向管理委员会通报,有权要求管理委员会按照管理规章出面协调和解决,管理委员会应当予以支持和协助;③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专项管理业务。物业管理是多方面的管理与服务,物业管理公司本身不可能具备各方面的管理条件,因此根据管理项目的需要,一部分专项业务必须委托其他专营公司完成。比如将清扫小区衔道和清理垃圾、化粪井的专项工作,转包给清洁公司等单位或人员承担;聘请保安公司承担小区治安管理工作等;④可以实行多种经营,以其收益补充小区管理经费。我国的物业管理开展不久,群众生活水平也还不高,不能象国外那样实行物业管理的高收费《在国外物业管理也是微利行业》但又不能沿用传统房产管理“以收定支”的做法,弥补经费不足的办法就是开展多种经营,以经营收益补充管理经费。⑤物业管理公司除享受上述权利外,也应承担下列义务: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依法经营;接受管理委员会和小区居民的监督;重大管理措施应当提交管理委员会审议,并经管理委员会认可;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6、合同期限。即该合同的起止日期;7、违约责任。双方约定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物业管理的范围比较广泛,它几乎囊括了人们衣、食、住、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各个方面,也愈来愈方便人们的生活,可大家应该注意物业服务合同的问题,因为它发生纠纷时更难处理,因为这方面的问题频繁出现,比如业主联合上告物业公司等。所以这方面的问题最好避免。

5,物业管理主要负责什么

物业管理主要负责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巡视、检查;物业管理区域内装饰装修管理;供水、供电、供气、电信等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对相关管线、设施维修养护时进行必要的协调和管理。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对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以及建筑区划内共有建筑物、场所、设施的共同管理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对业主共有的建筑物、设施、设备、场所、场地进行管理的活动。主要负责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巡视、检查;物业管理区域内装饰装修管理;供水、供电、供气、电信等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对相关管线、设施维修养护时进行必要的协调和管理。物权法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它管理者进行管理。实际上,业务分包也存在着服务提供时间较滞后、协调管理难度大等问题,这需要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合同时细化相关条款,加强对日常工作的管理、与外包公司的监控与协调,严格控制服务质量,真正使专业分工成为提升服务品质的推力。行业规范及标准的日益完善,为物业服务企业服务品质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行业的专业化分工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控制服务质量。同时,物业服务企业不断改进创新,巩固专业领先能力,提供新的、技术含量较高的管理服务内容。我国物业服务企业即将迎来良性竞争的快速发展时代。扩展资料:形式分类一、居住物业具备居住功能、 供人们生活居住的建筑; 包括住宅小区、单体住宅楼、公寓、 别墅、度假村等; 当然也包括与之相配套的共用设施、 设备和公共场地。二、商业物业有时也称投资性物业,是那些通过经营可以获取持续增长回报或者可以持续升值的物业,这类物业又可大致分为商服物业和办公物业。商服物业是指各种供商业、服务业使用的建筑场所,办公物业是从事生产、经营、咨询、服务等行业的管理人员(白领)办公的场所,它属于生产经营资料的范畴。这类物业由于涉及物业流通与管理的资金数量巨大,所以常以机构(单位)投资为主,物业的使用者多用所有者提供的空间进行经营活动,并用部业租金。三、工业物业为人类的生产活动提供使用空间的房屋,包括轻、重工业厂房和发展起来的高新技术产业用房以及相关的研究与发展用房及仓库等。

6,物业的职责

权利:①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根据有关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小区管理办法;② 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物业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③ 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管理费用;④ 有权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⑤ 有权要求业委会协助管理;⑥ 有权选聘专营公司(如清洁公司、保安公司等)承担专项管理业务;⑦ 可以实行多种经营,以其收益补充小区管理经费。  义务:① 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依法经营;② 接受业委会和住宅小区居民的监督;③ 重大的管理措施应当提交业委会审议,并经业委会认可;④ 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 00第三十六条0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00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00第三十七条0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验收手续。 00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 00第三十八条0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00第三十九条0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交还给业主委员会。 00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大会选聘了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应当做好交接工作。 00第四十条0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00第四十一条0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00第四十二条0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00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00第四十三条0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00第四十四条0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00第四十五条0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00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00第四十六条0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00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00第四十七条0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00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00第四十八条0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 00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00第四十九条0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7,物业管理公司有什么职位具体职责是什么

物业公司一般分成行政管理层,物业管理层两个部分。行政管理层主要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人力资源、后勤、质量管理等事务。物业管理层主要是为各个项目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工工作。行政管理层岗位最高决策层:总经理、副总经理高级管理岗位:行政总监、总工程师、财务总监、人力资源总监普通管理岗位: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后勤主管)、采购部、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培训专员等)、总工办、企划部、质管部、开发部、财务部等等各个部门经理及普通工作人员。物业管理层岗位最高管理层:项目经理(物业处主任)、项目助理业务部门:客户服务部(客户经理、楼宇代表或客户专员)、绿化清洁部(经理、保洁主管、绿化主管、保洁员、绿化员)、工程维修部(工程经理、维修调度、装修专员、水电维修工、电梯工)、安全保卫部(安保经理、消防专员、保安队长、保安员)、租赁部(业务经理)、财务(收费)部(主管会计、出纳)、质检部(质检专员)等等具体各级岗位的岗位职责,可以去百度文库搜寻,文字较多,不一一赘述。
物业公司一般分为行政管理层、物业管理层两个部分。行政管理层: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人力资源、后勤、质量管理等事务。物业管理层:为各个项目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工工作。行政管理层岗位最高决策层:总经理、副总经理高级管理岗位:行政总监、总工程师、财务总监、人力资源总监普通管理岗位: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后勤主管)、采购部、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培训专员等)、总工办、企划部、质管部、开发部、财务部等等各个部门经理及普通工作人员。物业管理层岗位最高管理层:项目经理(物业处主任)、项目助理业务部门:客户服务部(客户经理、楼宇代表或客户专员)、绿化清洁部(经理、保洁主管、绿化主管、保洁员、绿化员)、工程维修部(工程经理、维修调度、装修专员、水电维修工、电梯工)、安全保卫部(安保经理、消防专员、保安队长、保安员)、租赁部(业务经理)、财务(收费)部(主管会计、出纳)、质检部(质检专员)等。
秩序维护员、环境保洁员、绿化养护工、以及这三个的领班,还有维修部,里面有维修工和维修领班,然后是接待员、成本员,大厦(小区)正副经理。然后物业公司里面有各个部门(财务部、工程部、业务部等等),部门里面有部门职员以及正副经理,然后是办公室里面有办公室正副主任,再上面是公司副经理、总经理,要是国企还会有书记。
物业管理公司各工作服务岗位职责说明书如下: 一、物业经理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对所管辖的物业实施一体化综合管理,贯彻执行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及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完成与公司签订的年度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2.制订管理处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业务上接受总公司和上级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3.负责检查、监督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4.合理调配人员,协调各岗位的分工协作,责任到人,同时关心员工生活,确保管理处员工有良好精神面貌和积极的工作态度。 5.负责所管辖物业的装修审批,协调违章和投诉的处理工作,落实安全、防火工作。 6.协调本部门与供水、供电、工商等和物业管理有关部门的关系,便于开展各项工作。 7.认真完成管理处其他工作职责内容和公司安排或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物业经理助理岗位职责 1.协调经理完成本管理处的各项工作。 2.认真完成所分管的各项工作。 3.当经理不在时,代理经理进行工作。 4.有权向经理提出建议对下属人员进行奖惩。 5.遵照劳动部门人事有关规定,在公司编制计划,按程序办理管理处招、调员工的事务工作,对部门中的私招滥雇行为进行处理。 6.有权处理顾客对其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投诉。 7.有权处理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突发事件。 8.有权自行安排下属工作人员的各项工作。 三、物业管理部经理岗位职责 1.以身作则,调动员工积极性,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 2.检查、监督大厦红线范围内的道路,绿化等公共区域地面清洁。 3.热情接待业户,及时处理顾客对服务的投诉,并做好记录。 4.定期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5.协调本部门与各部门的关系,合理调配人力和物力资源。 6.负责清洁用品采购计划的编制和进货物品的验证工作,并控制其合理的使用,协助仓库管理员合理贮存和使用保管。 7.负责业户的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用的催收工作。 8.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任务。 四、物业管理文员岗位职责 1.向部门经理负责,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严格执行经理各项指令,有权询问、检查、督促各部门工作执行情况。 2.负责安排公司各类文稿的草拟,审核工作,有权检查、督促岗位责任制在操作层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落实奖惩制度。 3.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对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不扯皮推诿,有权协调各部门工作运作和人际关系。 4.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能力,促使各部门工作实施标准化、科学化、现代化,有权向公司领导提出创新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5.恪守保密原则,督促有关部门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加强文件管理,严格会议制度,增强保密观念,凡属公司尚未正公式布的决定、决议、指导等,无权传播。 6.从节约出发,审批各部门办公用品的购置。 五、物业管理员岗位职责 1.在物业管理部经理领导下,具体行使管理、监督、协调服务的职能。 2.负责管理大厦清洁、绿化、治安、维修、接待、回访等项服务工作。 3.全面掌握大厦物业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过程。 4.协调经理送发物业管理方面的文件。 5.参加经理主持的部门例会,总结当月工作,制订下月计划。 6.负责发现运作中不合格的服务项目,进行跟踪、验证,处理业户(业户)投诉。 7.收集有价值的物业信息,为推动公司物业管理工作的发展出谋划策。 8.完成经理交办的各项任务。 六、物业商务管理员岗位职责 找房地产资料 到中国地产商 www.zgdcs.com 1.负责大厦业户接待工作,做到仪表端庄、态度和蔼、热情大方、反应敏捷、处事稳健。 2.负责为业户办理入伙、入住、装修手续。 3.按接待来访规定,做好来访登记,对电话预约的来访要及时通知有关领导或部门,对突然来访者,要报告有关领导或部门后,再约时间接待。 4.负责接待及处理业户咨询、投诉工作,并定期进行回访。 5.负责为大厦业户商务、票务收发等项服务工作。 6.完成办公室临时交办的工作。 更多的岗位职责介绍: http://www.zgdcs.com/article/2008/07/article_17_3.htm求采纳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公司的责任主要有:①安全工作。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管理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物业管理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的有关规定。②物业的养护工作。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物业管理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业主、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管理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对物业服务合同中物业管理服务条款作出了示范性规定。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下列服务事项:(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二)公共绿化的维护;(三)公共区域的保洁;(四)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五)车辆的停放管理;(六)物业使用中对禁止性行为的管理措施;(七)物业维修、更新、改造和养护费用的帐务管理;(八)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九)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服务事项。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将物业服务合同中的专项服务事项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一并委托给他人。同时第二十二条要求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物业服务,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技术标准、规范;(二)及时向业主、使用人告知安全合理使用物业的注意事项;(三)定期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和完善服务;(四)配合居(村)民委员会做好社区管理相关工作。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物业管理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不得侵害业主的合法权益,不得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禁止下列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一)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二)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三)破坏房屋外貌;(四)擅自改建、占用物业共用部分;(五)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六)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性物品,或者存放、铺设超负荷物品;(七)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八)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九)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去房管局物管处投诉小区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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