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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交房,开发商在交房时需要哪些条件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4-20 23:24:43 编辑:五合装修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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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发商在交房时需要哪些条件

第一:是房产开发商必须已经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这是国家强制要求的。不管购房者和开发商在买房合同中是否约定将开发商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作为交房条件,开发商交房时都应提供。 第二:是我们常说的“两书”,“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 第三:是开发商已取得国家认可的专业测绘单位对面积的实测数据。 第四:购房合同上标明的交房条件。

开发商在交房时需要哪些条件

2,提问房地产开发商应具备哪些条件才能交房

何先生:房地产开发商应具备哪些条件才能交房? 株洲市房产管理局市场信息科: 目前国家暂无明文规定,标准拟定工作正在进行中。 通常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预售住宅商品房,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法定条件: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二、约定条件: 达到预售合同约定的其他交付条件。 三、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提问房地产开发商应具备哪些条件才能交房

3,交房要具备哪些条件

按照规定开发商交付商品房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商品房一般是由所在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核验,出具是否合格的书面证明,如果验收合格,还须说明质量等级,如合格、优良等。二、住宅房屋所属的楼必须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是由市或区住宅发展局颁发的。未取得许可证的房屋,不允许交付,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三、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了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俗称"大产证"。实际上只要取得"大产证",就必须具备一、二条所列条件。大产证"的,开发商不能办理交房手续,开发商向买方预先交付房屋交钥匙的,买方应拒绝接受。不少购房者在开发商房屋不具备合法交房条件时,就提前进房装修,等交房期届满,开发商却交不出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房屋;或配套不到位;或质量存在问题或产权有纠纷;或有些费用未缴付,导致不能按时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这时购房者只能是左右为难:退房吧,已投入大量装修资金和时间、精力;不退吧,住下去确有诸多不便,或干脆无法居住,再说,即使是要求退房,购房者也无法要求开发商赔偿自己的全部经济损失,因为购房者也有过错,也应对提前装修造成的损失承担一定责任。

交房要具备哪些条件

4,开发商交房 整套交房流程是怎样的

您的房子买保险了吗? 一、通知开发商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二、验收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三、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为了防止开发商在建设期间将业主的房屋进行抵押,业主在验收房屋质量文件之前,首先要审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是否有抵押记载,然后才开始验收有关的工程质量文件,就目前而言,主要是包括《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俗称“两书一表”)。目前在交楼过程当中出现问题比较多的主要是《竣工验收备案表》。按照有关规定,《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因此,业主在验房的时候不能只看有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表》,而是要仔细查看所购的房屋是否在该表的范围内,以及表内的各个分项是不是都备了案。四、签署房屋交接书购房者对房屋及其产权进行检验,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换书;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不能签署房屋交接书,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慧择提示:以上是对开发商交房流程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提醒您,在交房时,您仍有必要对开发商的资质进行一番核查。再次,您需要有自己的主见。最好提前了解一些验房的知识,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

5,房地产开发商交房要注意什么

首先,先仔细读购房合同,看清交房标准其次就是房屋内部的问题,很多很复杂户内验收注意事项 一、 房屋保修期问题: 根据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70年);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也应明确在《保证书》中。保修期自业主接收交付之日起计。二、常见的房屋质量问题  1.楼体不稳定。表现为过了沉降期依然下沉不止;不均匀沉降导致楼体倾斜;整体强度不够,楼体受震动后或 在大风中摆动;因结构不完善,部分或全部承重体系载力不够,导致楼体有局部或全部坍塌隐患。   2.裂缝。包括墙体裂缝及楼板裂缝。裂缝产生的原因有材料强度不够,结构、墙体受力不均,抗拉、抗挤压强度 不足,楼体不均匀沉降,建筑材料质次,砌筑后干燥不充分等。  3.渗漏。由于防水工艺不完善、防水材料质量不过关等原因导致屋面渗漏,厨房、卫生间向外的水平渗漏,以及 向楼下的垂直渗漏,垂直渗漏多见于各种管线与楼板接合处。  4.墙体空,墙皮脱落。   5.隔音、隔热效果差。住宅楼内户与户之间、户内各厅室之间隔断墙及楼板隔音、减震效果不好,达不到私秘性的要求;屋面、外墙冬天降温快,夏天升温快,达不到保温、隔热的要求。上述现象产生的原因在于墙体、屋面隔音、隔热材料厚度不够,材料质次,或者施工工艺不合要求。  6.门、窗密闭性差、变形。门窗质量问题一般危害性不大,只需局部修整或替换即可。  7.上下水跑冒滴漏。跑冒滴漏现象浪费资源,影响人的正常生活,形成的原因在于上下水管线水平、垂直设计不够合理,水龙头、抽水马桶等质量不过关。  8.水、电、暖、气的设计位置不合理。包括水池、浴盆、蹲(坐)便器、水表、地漏、电源开关、电源插座、电表、暖气片、煤气灶、煤气表等设计种类不完善,设计位置与日常生活要求不符,影响家具布置。  9.公用设施设计不合理,质量不过关。如楼梯间位置不方便,楼梯宽度过小,电梯运行质量不稳定,公用照明设施不完善,消防安全设施缺乏等等。 三、实地验房应当注意问题  买房子,最重要的是所购房屋质量要有保证,否则价格再便宜、朝向再理想,都会给自己生活带来无穷的后患和烦恼,房屋内在质量如何检查,这里,综合有关专家经验,附上36条验查房屋质量的简易方法,均是新楼容易发生的问题。你不妨记住并逐条检查看一看。   1、关于门:门窗开启是否灵活,目测门与门框、窗与窗框的各边之间是否平行,关上门窗听听隔音效果和了解其密封程度。不过,卫生间的门不要求严丝合缝,为了防水,反而规定下方须离地面 1.5厘米。门窗的油漆质量主要看有无流坠(油漆滴淌的痕迹),各个门的顶部都必须刷漆,卫生间的门还要刷下边。  (1)门的开启关闭是否顺畅?  (2)门插是否插入得太少?门间隙是否太大?(特别是门锁的一边)  (3)门四边是否紧贴门框?门开关时有无特别声音?   (4)大门、房门的插销、门锁是否太长太紧? 2、关于窗  (1)窗边与混凝土接口有无缝隙?窗框属易撞击处,框墙接缝处一定要密实,不能有缝隙。  (2)开关窗户是否太紧?开启关闭是否顺畅?  (3)窗户玻璃是否完好?   (4)窗台下面有无水渍?如有则可能是窗户漏水。 3、关于顶棚  (1)顶上是否有裂缝?如有裂缝得看是什么样的裂缝。一般来说,与房间横梁平行的裂缝,属眼下的质量通病,虽有质量问题,但基本不妨碍使用;如果裂缝与墙角呈45度斜角,甚至与横梁呈垂直状态,那么就说明房屋沉降严重,该住宅有严重结构性质量问题。  (2)看顶部是否有麻点。这种麻点专业称“石灰爆点”,是石灰水没有经过足够时间的熟化所致。如果顶部有麻点,对室内装潢将带来很大的不利影响。  (3)顶棚有无水渍?裂痕?如有水渍,说明有渗漏之嫌。如果你是住顶层房子的住户,那么观察一下顶层是否渗漏是绝不能忘记的。  (4) 特别留意厕所顶棚有否油漆脱落或长霉菌。
交房时,必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建设部关于印发《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的通知(建房[98]第102号)中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可以作为商品房购销合同的补充约定,它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4.用户报修的单位,答复和处理的时限。 住宅保修期从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不应低于本规定第5条规定的期限。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延长保修期。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住宅使用说明书》内容 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一般应当包含以下内容:1.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的应注明监理单位;2.结构类型;3.装修、装饰注意事项;4.上水、下水、电、燃气、热力、通讯、消防等设施配置的说明;5.有关设备、设施安装预留位置的说明和安装注意事项;6.门、窗类型,使用注意事项;7.配电负荷;8.承重墙、保温墙、防水层、阳台等部位注意事项的说明;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住宅中配置的设备、设施,生产厂家另有使用说明书的,应附于《住宅使用说明书》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住宅使用说明书》中对住户合理使用住宅应有提示。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问题,开发企业不承担保修责任;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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