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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公积金,潍坊市住房公积金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6-20 12:28:49 编辑:五合装修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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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潍坊市住房公积金

可能是咱潍坊的破网站有问题。还是用别的方法吧。。。 1、带上存折,去银行查询。 2、带上身份证,去公积金中心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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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潍坊公积金基数

法律主观:潍坊住房公积金单位应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并不得超过上限和低于下限。2021年度潍坊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0521元,下限为1910元。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基数原则上不低于潍坊市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一、潍坊公积金基数怎么算单位应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并不得超过上限和低于下限。2021年度潍坊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0521元,下限为1910元。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基数原则上不低于潍坊市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二、潍坊公积金缴存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十八条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第十九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以上就是对“潍坊公积金基数怎么算”的回答,当代的社会公积金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非常的重要,在购买房子的时候可以利用公积金来进行贷款,除了用人单位缴纳一部分,劳动者本人也需要缴纳一部分。法律客观:《关于2022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自2022年7月1日起,2022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31884元,具体缴存比例对应月缴存额上限见附件;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320元。推荐缴存单位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申报“五险一金”年度缴费基数,实现一次性办理。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平台及业务柜台的原申报渠道照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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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潍坊住房公积金

http://www.wfgjj.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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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到 http://www.job94.com/forum-192-1.html 看一下,这里有很多关于公积金办理 公积金提取 公积金缴纳 公积金查询等方面的信息,我相信从中有你想要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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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潍坊市公积金提取条件

潍坊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1、购买自住住房的;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3、退休(含提前退休)的;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5、调离本市的;6、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7、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以上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1年以上未再就业的;9、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10、职工及其配偶和子女、双方父母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个人负担医疗费在3万元以上的;11、纳入民政部门临时困难救助范围的;12、享受潍坊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一、提取材料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绑定的银行账户(卡或折),加盖单位印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联),并根据不同提取情况分别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委托他人代为提取的,还须提供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2、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职工和配偶的身份证。3、职工及其配偶和子女、职工和配偶双方父母患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提供与患者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及其身份证。二、提取流程1、单位初审单位根据提取类别·需要条件进行初审,初审不符合条件的,退回职工;初审合格的,单位负责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联)并加盖印章,由职工本人或单位经办人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当提取职工人数较多时,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提取。2、公积金中心审批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提取职工或单位经办人。3、公积金中心拨款机关、事业单位的,公积金中心将提取款项划入财政集中支付中心,由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再划入职工单位;其他单位的,公积金中心将提取款项划入职工所在单位开设的银行账户内。4、发放款项职工所在单位负责支付至职工本人。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5,潍坊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怎么查询

查询方式如下:1、凭身份证或公积金联名卡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2、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询,需要身份证号码或个人公积金账号。3、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查询。4、单位财务部门查询。(可以查询到是否缴纳、公积金缴存银行、缴存多少个月、缴存多少、个人公积金账号等)
去这个网页查询,潍坊住房公积金网站有链接,或者手输网址即可打开

6,潍坊市住房公积金

可能是咱潍坊的破网站有问题。还是用别的方法吧。。。 1、带上存折,去银行查询。 2、带上身份证,去公积金中心查询。
1.各地方不太一样 这个你要知道。寒亭这边带身份证复印件、房屋首付款收据复印件、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贷款5万以上用房产抵押,自己的房产还要带评估报告2分,别人的还要做公证。2.要交纳的有房屋评估费,担保费,还有后期办理抵押登记的费用。3.寒亭这边是和建行合作的,所以上述材料送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就不用你送了,这边会给你送过去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都一样,五年包括以内3.33%,五年以上3.87%。大体这么多吧 希望对你有用

7,潍坊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1)具有潍坊市城镇常住户口;(2)借款人及所在单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并且至申请公积金贷款前,单位、个人不欠缴住房公积金;没有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应进行住房公积金登记,其单位和个人按现在的工资基数测算,补交2年以上的住房公积金,并在贷款期限内连续缴交;(3)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稳定的收入来源,信誉良好;(4)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5)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认可的抵押物或质押物;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所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的在职职工,其本人须正常缴存六个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管委会公布的最低月缴存额;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含)内,可以申请购房贷款;职工首次及二次申请贷款的,需支付购房款20%(含)以上的首付款;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3、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4、所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的在职职工,其本人须正常缴存六个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管委会公布的最低月缴存额;5、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含)内,可以申请购房贷款;6、职工首次及二次申请贷款的,需支付购房款20%(含)以上的首付款;7、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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