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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备案登记,房屋登记备案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3-24 18:43:45 编辑:五合装修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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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登记备案

是的,你可以看看你的合同,上面应该有约定。

房屋登记备案

2,房屋登记备案证明在哪里办理

房屋是为人们遮风挡雨的重要工具,所以购房在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据齐家网专家介绍,购房的流程比较复杂,尤其是二手房交易,存在风险较高,为避免一房二卖,要求合同一定要备案才能作数。那么,房屋登记备案证明在哪里办理?房屋备案证明有哪些作用?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一、房屋登记备案证明在哪里办理 如果是房屋交易登记备案证明,应该在房屋所在地的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办理,但如果是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则应该在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租赁管理中心办理,因为各地情况不同,所以相关流程和申请材料也会有所差异,建议提前到相应的部门咨询。 二、房屋备案证明有哪些作用 1、房屋备案证明其实是就是将合同在有关部门备案,是明确合同甲方和合同乙方的法律行为,根据情况不同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房屋交易合同备案,一类是房屋租赁合同备案。 2、房地产市场有现在这样稳定的局面,离不开政府部门的严格把控,以及完善的房产政策规定,其中房屋备案证明,就是有关部门为了可以更好的租赁、交易掌握市场行情而制定的。 3、房屋备案证明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作用,就是监督交易双方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就拿房产交易来说,执行房屋备案证明政策后,有效的避免了“一房二卖”的情况。 4、房屋备案证明是具有法律作用的,当交易双方当事人出现纠纷时,可以此为法律依据进行调节,让房地产市场往健康的道路持续稳定的发展。 编辑总结:以上关于房屋登记备案证明在哪里办理,以及房屋备案证明有哪些作用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相关资讯,欢迎关注齐家网。

房屋登记备案证明在哪里办理

3,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

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是购房户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购房协议后,一个月内报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的程序,备案登记可以有效防止开发商一房二卖等情况,备案登记是进行税费缴纳,办理房产证等前提条件,有些地方银行按揭也必须是备案后方可进行。

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

4,房子怎么备案登记

房产备案这四个人意味着我们的房子已经是定下来的了,这也就是说我们交完钱,房子已经归到我们所属的了,由此可见,房产备案的准备工作我们必须是要做到位的,包括房产备案登记流程以及手续等相关的事宜。那么,房产备案登记流程?房产备案登记手续是什么? 房产备案这四个人意味着我们的房子已经是定下来的了,这也就是说我们交完钱,房子已经归到我们所属的了,由此可见,房产备案的准备工作我们必须是要做到位的,包括房产备案登记流程以及手续等相关的事宜。那么,房产备案登记流程?房产备案登记手续是什么? 一、房产备案登记流程? 1、房产备案证明屋备案登记是为了规范 房屋 租赁备案登记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工作的主要内容是申请、审查、复查、交付、质量监督,后归档。登记目的规范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2、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查,对符合房屋备案登记的出租屋,将原件还返申请人,在《房屋租赁备案受理表》上签名确认,并将相关资料送街出租屋管理服务税收员复查,对不符合登记备案的出租屋,将相关资料退还申请人,并耐心说明原因。3、出租屋管理服务税收员接到申请人的资料后,对申请人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复检,符合登记备案的,在《房屋租赁备案受理表》上签名确认,通知工作站内勤岗领回相关资料。4、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站内勤岗负责把《市 房地产 租赁合同》交付房屋租赁备案申请人。5、对于监督,下一环节监督上一环节的办理质量,上一环节不符合规范要求时,即时填写《工作流程偏差整改通知单》或《不合格服务评审处置表》进行纠正,经下一环节验证确认已符合规范要求时,再继续办理。 二、房产备案登记手续? 1、房屋登记备案由以往的 开发商 、 买房 人双方共同办理改为由开发商单方办理;市或区县国土房管局长5工作日办理完登记备案手续。同时,预售合同所附 公摊 部位和开发商以往办理销售许可证时的公摊部位备案不一致时,房管部门将不予办理预售登记备案。2、有关新文件规定,首先,买房人不必和开发商一块儿去房管部门备案,而明确规定,由开发商单方负责办理预售登记备案手续。其次,开发商必须在和 购房 人签约之日起30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手续。3、市或区县国土房管局收到开发商齐全的备案登记材料后,如果收到一个商品房项目 商品房预售合同 10下的,必须当即办完登记备案手续;收到一个商品房项目商品房预售合同10上、30下的,必须在3工作日办完登记备案手续。以上内容就是我介绍的房产备案登记流程,以及房产备案登记手续是什么得内容了。我们知道,房产备案合同都是之前开发商给做出来的,当然了,开发商也是按照 房产网 的一个模板做的,我们需要注意的里面的个人信息和房子一些基本信息,一定不要弄错了。

5,关于房产备案

坚决不可以,要解除抵押后才可以,必须要这样!
不能,处于抵押状态无法再办理登记备案,以及转移手续。
那合同已经备案了,你意思是房屋更名易主,对不?
那是不可以的。必须去抵押银行开出解除抵押证明,方可去办理备案。
不行,一手房预告登记一定要撤销在建工程抵押的。
不可以,必须要不抵押弄好才可以购买房子。购房是大事不可马虎。
不可以 ! 就像身份证一样 不肯能一个编号 代表两个人名一样! 必须要注销 然后再登记备案. 希望 对你有帮助!

6,住房备案登记是什么

房屋备案登记是为了规范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工作的主要内容是申请、审查、复查、交付、质量监督,最后归档。
一:网上登记备案确认单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房地产权属证明后进行预(销)售房屋签订合同时,在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局官方网站或住宅与房地产门户信息网站上进行合同确认和打印的单子。二:职工购买商品房提取公积金须提供以下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办理,逾期不再追溯办理:1、提取人身份证;2、商品房买卖合同(国家工商局、建设部监制的标准合同文本);3、网上登记备案确认单;4、20%以上的预付款收据;5、如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6、如房屋共有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共有产权证或房产证;7、《省直单位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

7,什么是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如何办理

房屋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向承租人交付租赁房屋,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那么很多人就会问,租赁合同备案证明怎么办理呢。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租赁合同备案证明,必须是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带上各自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起到房屋产权登记中心进行办理。在此大家注意一点,如果承租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不止一人的,各方均应到场,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进行办理,但是有的时候委托书需要进行公正,因此建议能够本人去最好本人亲自去,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将赋予承租人各项合法的权益?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承租权、拆迁补偿权及对抗第三人的权利(即租赁期限内房屋产权人要转让、抵押房屋时承租人可以按照原合同条款继续租住)。 租赁当事人应自租赁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终止之日起10内办理登记备案、变更、解除、终止手续。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一)办理机构:涉外、宾馆酒店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直接到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办理;其他房屋的租赁登记备案到各区房地产租赁管理所或其委托的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 (二)提交资料:(1)《广州市房地产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和《广州市房地产租赁合同》;(2)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3)租赁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合法资格证明。 (三)登记备案:租赁管理机构对符合出租条件的房屋,于5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房地产租赁登记申请表》和《租赁合同》上加盖租赁登记专用章,并发放《房屋租赁证》。(四)市、区国土房管局租赁所联系地址及电话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很多人可能对这个词不陌生,但是却不一定知道什么是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那么,对于房屋租赁当事人来说,如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看看下文就知道了。什么是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出于不动产的公示公信原则,便于国家对不动产的管理,在房屋租赁上法律设定了登记备案制度。房屋租赁合同未经登记备案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当事人在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后的15日内,双方持合同及有关材料到房屋所在的区、县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一方要求备案而另一方不配合的,要求登记的一方可持租赁合同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分自行登记备案。如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由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属于一项行政程序性工作,所以各地在具体的办理时间、办理地点等方面存在差异,我们在此提供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本案的程序供大家参考。(一)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995年第42号);《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市人民政府令2004年第72号);《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程序》(津房管[2004]296号)。(二)办事须知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租赁,房屋租赁双方或者接受书面委托的另一方应当自房屋租赁(转租)合同签订或者变更之日起30内,到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领取《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2、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提交下列材料:(1)房屋租赁(转租)合同。(2)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出租代管房屋的,提供委托代管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商住两用楼的底商用于餐饮、娱乐、洗浴、洗染等经营活动的,提供房屋相邻关系人书面同意的证明;出租在建房屋的,提供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5)公有房屋转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赁合同、转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书面协议;其他房屋转租的,提供经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6)出租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出租人的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办事程序1、申请。房屋租赁双方或者接受书面委托的另一方向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提出申请,填写《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2、受理。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并出具“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提交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正告知单”。3、审查。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在《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屋转租合同》上加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专用章,并出具《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书面告知补正事项。(四)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五)收费标准住宅:按套收取租赁手续费,每套100元。手续费由出租人承担。非住宅:按租金总额的1%收取租赁手续费。手续费由租赁双方各承担50%。注:这个标准将在2015年11月1日被取消,部分城市已提前取消。以上就是对“什么是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如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所做的解答。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一方面方便国家管理,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租赁合同当事人权益的保护。由于各地在具体的办理程序和方式上稍有区别,所以您最好直接联系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或者向当地的房产律师咨询,他们都能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0-1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点击查看更多房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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