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16-2008的适用范围大于JGJ242-2011,在住宅规范方面相对详细,个人认为GB50601-2010如果无效可以用,个人认为GB50601-2010如果无效可以用,JGJ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T16-199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已失效未失效。
1、《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作废了没?JGJ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T16-199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已失效未失效。《建筑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并非无效!个人认为GB50601-2010如果无效可以用!您好,总说明里没有《建筑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个人认为GB50601-2010如果无效可以用!您好,《建筑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在总说明中是否无效?
2、...2011JGJ16-2008的适用范围大于JGJ242-2011,在住宅规范方面相对详细。如果设计的是住宅,则以JGJ242-2011为准,如果设计的是厂房,则以JGJ16-2008为准。也可以参考其他相关规范。比如厂房的钢结构,你要参考钢结构设计规范。在我看来,如果这两个规范有冲突,以前者为准,因为前者是2012年4月1日实施的,时间最晚!
3、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10.8.1项,第11条,不明白?应增加住宅建筑,不违反标准JGJ242-2011。请参见JGJ242-2011《居住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6.3.2节:每户住宅应设置自恢复过压和欠压保护电器,看完这个,你应该明白了。你好像不懂过压保护的意思?过压是指电压超过规定的限值,过压保护是当线路中的电压超过规定的限值时断开电路,以避免损坏线路中的电气设备。这和什么有关系...每次停电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