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房
通知要求,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福建省发展改革委,福建省公安部,福建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自然资源司。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CPC-0和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等八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落实提出的实施意见。1、福建:缴存职工买新房可提取公积金付首付3月31日,福建省直属单位住房公积金中心宣布,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建商品购房的指导意见》住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缴存(闽金坚[2006符合下列条件的职工(含产权共有人)及其配偶,可向省公积金中心申请从公积金账户提取...
更新时间:2023-04-15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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