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1处理费计税依据城镇-1处理费城镇生活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计税依据的,城镇居民需根据人民政府确定。市垃圾处置费申报计税依据垃圾处置费申报计税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城市居民需要按照人民政府确定的生活方式生活垃圾。1、垃圾费按什么标准收1,垃圾收费标准1。10元,一个城市(镇)居民/户/月;流动人口2.5元/人/月。2.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事业单位1.5元/人/月或180元/吨。3.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日产量1吨以上(含1吨)的,按照垃圾吨为180元/吨。日产量垃圾小于1吨的,日产...
更新时间:2023-06-04标签: 处理费垃圾计税第四条城市垃圾处理费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