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效果图 > 知识 > 质保期和保修期的区别,建设工程质保期和保修期的区别

质保期和保修期的区别,建设工程质保期和保修期的区别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5-19 19:54:30 编辑:西建装修 手机版

质保期和保修期的区别是质保是保修的前提。质保和保修有什么区别【法律分析】:质保和保修的区别如下:1、依据和性质不同,质保期与保修期的期限不同;质保期与保修期的起算时间不同;当事人对于质保期和保修期进行约定的自由程度不同;2、与质量保证金的关联不同,期满的效力不同。

1、质保时间只指保修时间吗?

一般情况下是这样,也有不一样的,比如终身保修的。应该是这样的,除人为损坏的。质保期和保修期的区别是质保是保修的前提。质保期通常长于保修期。质保期可由承、发包双方在6个月、12个月、18个月或者是24个月自主约定,而仅仅是规定了约定的质保期不得超过24个月。质保期:指产品在一段时间内质量要合乎标准有保证,不会因除人为因素与不可抗、不可预测的因素之外的原因而毁坏。

保修期:指提供售后维修服务保障,有免费和付费两种方式。人为损坏和不在厂商协定标准服务政策之内的(如进水),需要另付费;而在标准服务政策之内的,则免费。一般在消费者与商家完成交易的同时商家随产品给消费者办理保修卡来作为保修凭证。保修凭证上一般会明确消费者信息、购买日期、产品型号、出厂日期、保修期限和范围、维修记录等。保修分为有一定期限的保修和终身保修两种,有保修期的产品主要是指电子电器产品、交通工具、机械设备等等。

2、保修与质保的区别

法律分析:1.质保期与保修期的期限不同2.质保期与保修期的起算时间不同。质保期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而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4、当事人对于质保期和保修期进行约定的自由程度不同5、与质量保证金的关联不同6、期满的效力不同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

3、质保期和保修期

大家都知道,在进行工程建设完毕以后,该项工程会有一个保修期,就是在规定的期限内,无偿给该项工程进行保修。但是其实牵扯到工程的时候还会有一个质保期,很多人会把它和保修期混为一谈,其实并不应该是这样,那么,工程质保期和保修期的区别是什么?一、依据和性质不同质量保修期的概念来源于国务院2000年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质量保修期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都有最低期限的明确规定,属于强制性规定,当事人约定的保修期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4、保修期与质保期的区别

法律分析:质保期是指产品在一段时间内质量要合乎标准有相关保证,不会因除人为因素与不可抗、不可预测的因素之外的原因而毁坏。质保就是产品的品质保证,是任何产品都应具备的基本属性,不能认为质保就是提供终身保修。保修期则是指提供售后维修服务保障,有免费和付费两种方式。质保期通常长于保修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5、工程质保期和保修期的区别

法律分析:1、依据和性质不同质量保修期的概念来源于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质量保修期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都有最低期限的明确规定,属于强制性规定,当事人约定的保修期不得违反法律规定。质保期来源于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质保期可由承、发包双方在6个月、12个月、18个月或者是24个月自主约定,而仅仅是规定了约定的质保期不得超过24个月。

而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4、当事人对于质保期和保修期进行约定的自由程度不同5、与质量保证金的关联不同6、期满的效力不同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6、质保和保修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质保和保修的区别如下:1、依据和性质不同,质保期与保修期的期限不同;质保期与保修期的起算时间不同;当事人对于质保期和保修期进行约定的自由程度不同;2、与质量保证金的关联不同,期满的效力不同。质保是保修的前提,产品的品质保证,是任何产品都应具备的基本属性,不能认为质保就是提供终身保修。提供售后维修服务保障,标准服务政策之内的,则免费。

文章TAG:质保期保修建设工程质保期和保修期的区别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