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省直公积金怎么提取法律分析:陕西省住房公积金个人可以通过支付宝提取。陕西公积金可以异地贷款吗法律主观:异地住房可以公积金贷款,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下发省直公积金提取细则,公积金贷款异地申请指出今后职工连续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将实现异地互认。
1、陕西省省直公积金怎么提取法律分析:陕西省住房公积金个人可以通过支付宝提取。具体操作流程如下:1、打开支付宝app,点击市民中心;2、然后找到陕西省,点击打开;3、之后在页面里点击住房公积金;4、最后登录公积金账户,点击公积金提取即可。具体的提取范围为:一、住房消费提取: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3、无自有住房,租赁住房支付房租的;4、支付维修基金(大修基金)。
2、陕西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法律分析:陕西住房公积金按照提取范围不同有不同的要求和限制,具体步骤为:职工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提取申请材料省中心受理并对提取资料进行审查确认无误实时划转提取资金至提取人公积金联名卡或有效的银行储蓄卡。申请材料当日无法核实的,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按照规定办理提取手续。法律依据:《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第五章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职工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提取申请材料省中心受理并对提取资料进行审查确认无误实时划转提取资金至提取人公积金联名卡或有效的银行储蓄卡。
3、陕西公积金可以异地贷款吗法律主观:异地住房可以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异地申请指出今后职工连续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将实现异地互认。公积金异地贷款主要包括,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法律客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4、怎么把西安市住房公积金和陕西省住房公积金合并支付宝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1、用户打开并登录支付宝,进入主界面后,点击“市民中心”,在新弹出的界面点击“公积金”,在公积金页面,自动定位所在地区;2、点击“公积金提取”,在身份验证页面,点击“同意并认证”;3、点击“采集本人人脸”,根据系统提示,完成人脸识别;4、在住房公积金页面,点击“我的”,在新弹出的界面下选择“账号合并”。
5、陕西省直公积金怎么提取法律分析:1、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3、契税完税证明原件(有效期一年);4、如购房人不是提取职工本人,提取职工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5、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如尚未办理关联或需要变更银行卡,需提供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苏州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借记卡)。
具体如下:1、提取前可以查看一下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的余额避免太少了还去取,等于也拜忙活了。住房公积金很多地方都是可以网上查询的。网上查询默认密码是.先查查自己有多少!2、如果是因为辞职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去公司的财务去领取申请表。如果辞职很久了,可以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拿一份申请表。
6、陕西省公积金咨询电话西安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网点一览表:(区号029)一、(按照区域划分)办事大厅1、碑林(1)公积金服务中心地址:西安市碑林区振兴路电话:029(2)西铁分中心地址:友谊东路33号电话:029、未央(1)公积金中心中心驻西安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地址:凤城八路95号电话:029(2)公积金中心未央管理部办事大厅地址:西安市凤城三路西口文景公园北门斜对面电话:029、长安公积金中心长安管理部办事大厅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圣合家园一期27号楼1单元2层电话:029、【摘要】西安公积金提取咨询电话【提问】西安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网点一览表:(区号029)一、(按照区域划分)办事大厅1、碑林(1)公积金服务中心地址:西安市碑林区振兴路电话:029(2)西铁分中心地址:友谊东路33号电话:029、未央(1)公积金中心中心驻西安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地址:凤城八路95号电话:029(2)公积金中心未央管理部办事大厅地址:西安市凤城三路西口文景公园北门斜对面电话:029、长安公积金中心长安管理部办事大厅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圣。
7、陕西省直公积金提取包括提取范围、提取材料、申请额度、提取次数、提取限制、提取程序、提取要求等,详见正文。2021年11月9日,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下发省直公积金提取细则,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一、陕西省直公积金提取范围(一)住房消费提取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在西安地区无自有住房租房自住的;4、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的;(二)非住房提取1、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2、离休、退休的;3、出境定居的;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5、非西安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在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未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6、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二、陕西省直公积金提取额度(一)部分提取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部分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