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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住房公积金,蚌埠住房公积金查询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3-21 10:01:55 编辑:五合装修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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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以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5、户口迁出本市的或出境定居的;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7、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其配偶可同时提取在此之前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符合以上二、三、五、六条的,可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材料房屋类:蚌埠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非房屋类:蚌埠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提取流程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先将所应提供的证明材料交由单位进行初步审核。2、单位对符合规定的职工开具《蚌埠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帐凭证》3、持办理材料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4、准予提取的,管理中心将款项转至职工单位帐户,由职工所在单位发放。小贴士:不清楚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吗不清楚提取公积金需要填写什么表格吗微信关注“蚌埠本地宝”,发送“公积金”即可获取。提取额度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只能支取一次,以后年度缴存的须在职工退休后方可支取。2、偿还住房贷款的,每年可提取一次还款期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不得超过当年还款额,贷款还清后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须在退休后方可支取。3、凡缴存职工申请使用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包括组合贷款)的,申请人夫妻双方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均不得提取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待还贷满1年后,夫妻双方及共同还款人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其贷款本息,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上年度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不含罚息)。还贷期间累计提取不得超过贷款本息总额。4、凡缴存职工购买住房时不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可以凭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在一年内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提取金额取至千位。提取时间1、购买商品房的,提取时间须在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登记日期一年以内;2、建造、翻建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提取时间须在批文日期半年以内;3、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提取时间须在鉴定材料日期半年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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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蚌埠地区申请公积金提取手续,员工本人可以准备好对应的材料,交给单位进行初步审核,单位认为符合条件规定的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转账凭证给员工,然后员工直接向公积金管理局提交业务。关于蚌埠公积金提取流程的问题,下面由我来为你详细解答。一、蚌埠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先将所应提供的证明材料交由单位进行初步审核。 2、单位对符合规定的职工开具《蚌埠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帐凭证》 3、持办理材料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4、准予提取的,管理中心将款项转至职工单位帐户,由职工所在单位发放。二、蚌埠公积金提取额度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只能支取一次,以后年度缴存的须在职工退休后方可支取。 2、偿还住房贷款的,每年可提取一次还款期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不得超过当年还款额,贷款还清后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须在退休后方可支取。 3、凡缴存职工申请使用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包括组合贷款)的,申请人夫妻双方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均不得提取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待还贷满1年后,夫妻双方及共同还款人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其贷款本息,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上年度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不含罚息)。还贷期间累计提取不得超过贷款本息总额。 4、凡缴存职工购买住房时不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可以凭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在一年内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提取金额取至千位。三、蚌埠公积金提取法律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以上就是我整理的相关内容,在蚌埠地区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时,员工首先要向单位提交申请,然后单位给员工支取转账凭证,员工准备好这些材料,向公积金窗口提交办理,然后打款之后会先到公司账户。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做一对一的法律咨询。

5,蚌埠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蚌埠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办法,参考蚌埠住房公积金网http://zfgjj.bb.ah.cn/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五、户口迁出本市的或出境定居的;六、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七、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其配偶可同时提取在此之前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符合以上二、三、五、六条的,可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6,蚌埠市住房公积金查询的网址是多少

蚌埠市住房公积金查询的网址是:http://zfgjj.bb.ah.cn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自筹自支事业单位,正县级建制。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根据国务院及省、市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的要求,2003年10月成立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编制28人。目前中心内设办公室、征管科、信贷科、核算科、监察室、信息科、业务服务中心等7个科室,下设怀远、五河、固镇3个县管理部 。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地址:蚌埠市南湖路556号 邮编:233000 业务咨询电话:0552-12329
刚上班的人员,绩效、基本工资和其他一切补助,拿到手的钱每月不超过3000元,大约2800元(不包括双边1000元左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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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蚌埠住房公积金工作多久可以提取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租房自住的;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非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一)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已经修改的可跳过此操作流程;  (二)公积金提取网上预约:职员→登陆官网→登陆办事大厅→(凭数字证书/秘钥)登陆→点击“提取业务办理预约”模块→填报信息→预约办理时间和地点;  (三)办理提取:申请人→持规定的申请材料→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专柜→业务办结。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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