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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如何办理房屋赠与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5-09 01:19:54 编辑:五合装修 手机版

1,如何办理房屋赠与

办理房产赠与手续的具体步骤是: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根据《契税暂行条例》规定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3.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正的联合通知》第三条规定,赠与房地产必须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由接受赠与房地产的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同时提交下列证件:①申请书;②有关当事人身份证件;③原房地产产权证;④赠与书及公证书;⑤遗赠证明及赠与人死亡证明、遗赠证明公证书;⑥契税收据。 阅读全文>>过户手续及注意事项办理房屋赠与手续须经过以下程序: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书面合同,即赠与书。赠与书的主要内容为: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理由; 4、被赠与房产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日期。 二、办理公证。

如何办理房屋赠与

2,关于房产的赠予

买卖合算。 赠予的税费:评估价*(契税3%+评估费0.5%)+交易管理费、登记费等 买卖税费:买卖价*(契税1.5%+个税(唯一住房免征)1%+印花税0.05%*2+合同公证费0.3%)+交易管理费、登记费等。 个税就是新房产证下来后你有两套房,再卖出去就要交1%的个税。 房产证写夫妻谁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再交易时是去一个人还是两个人的区别。 === 你按买卖处理写谁名字就没什么区别,赠予看赠予给谁咯,给你一个人,房产证只能写你的名字,属于你个人财产;说给你们夫妻,写你名字还是你老婆名字,房子都是你们共同财产。 如果不急按照继承办理最好。
赠与肯定比买的交的钱要少,大概接近一半多点,赠与要是无约定就是写谁的名也都是赠送给夫妻二个人的,但新规定可以特别约定只赠送给夫妻一个人,也是有效的,
如果是赠予房产是你的。买卖房产就双方的了。赠予不要税,拿户口本就可以过户了。
只要是你父亲购买后赠予你的,就是你个人的财产,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在亲人之间的赠与没有税费。只要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无特别约定都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写谁的名都没有区别。如果你父亲赠与你的时候明确是赠与你个人的,那么就属于你个人的财产,应当写在你名下,与配偶无关。

关于房产的赠予

3,关于房产赠与

一.赠予 1.签署确认书 与父母一起到房管局签署确认书,并带齐相关资料,如该物业的产权证或 购买合同等;双方房地产赠与人同受赠人就无偿赠与协议,表明无偿赠与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接受赠与是受赠人的真实意愿。 收费情况:签订委托书时至少要收齐工本杂费,其中包括测绘费,100平方米以下的每份50元,公证费每份200元,查册费100元。 2.评估 收费情况:评估费是该物业的评估价的5‰,但每宗至少要收取1000元。由于是赠与业务,评估价通常会较市价低。 3.办理赠与公证 收费情况:赠与公证费是评估价的2%。 4.缴纳税费 收费情况:到房管局办理赠与登记,这个环节的收费比较复杂,到了房管局之后,会对该物业再重新作出评估,其中包括 契税为房管局的评估价的3%; 印花税为房管局评估价的0.5%; 房地产权转移登记费为每宗80元(每多一位受赠人,则加10元)。 以上三项一般都由受赠人支付。 还有一项是土地出让金,则按所受赠物业的房产性质而定,如部分没有交纳出让金的房改房则要赠与人补交。值得一提的是,如果赠与房产是房改房性质的,则经过此赠与手续之后,就改变了其性质,转为商品房。 5.出新房产证 如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赠与则免除契税。
赠与过户手续  1、费用 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但是需要增加   ⑴公证费 40元/平米*产权证面积   ⑶契税的征收 不论房产什么情况都需要征收全额契税   其他费用和正常过户都一样如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登录长沙楼盘网查看
买卖或赠与均可,没有最,两种方式比较,花费差不多。

关于房产赠与

4,房产怎么做赠与

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赠与书的主要内容为: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的理由;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二、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三、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1、房屋赠与申请表;  2、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  3、房屋户型平面图;  4、房屋赠与公证书;  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6、契税收据四、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

5,如何办理房产赠与

在房地产交易中,赠与是区别于买卖的一种房地产转让方式,它是指房地产所有权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愿将其所有的房地产无偿赠送给他人的法律行为。赠与人、受赠人可以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5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通常情况下,赠与合同于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生效。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的有关规定,接受赠与房地产的受赠人,应当持房地产所有人的“赠与公证书”和本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地产所有权证,到房地产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经公证证明后需办理房地产所有权转移、变更登记手续的,应当在出具公证书之日起两个月内,到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逾期提出申请者,应向房地产管理机关说明理由,房地产管理机关视情况予以办理。    通常情况下,办理房地产赠与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将欲赠与房地产委托专业评估公司评估得出市场价;然后双方签订赠与合同并办理赠与合同公证手续;最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在此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主要包括:评估费(不同总价收费标准不一)、公证费(评估价的2%)和契税(评估价的3%)。以上海城市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为例,评估费的收费标准为:100万元以下按评估价的0.5%收取,100—1000万元按评估价的0.25%收取,1000万元以上的按评估价的0.18%收龋与买卖不同的是,房地产赠与方式不需要缴纳营业税,不涉及房款交割。    赠与合同在以下条件下不可以撤销:一、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无论财产权利是否转移,均不得撤销赠与;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三、没有法定的撤销赠与理由,赠与合同已经被履行或部分履行的,已履行的部分不能被撤销。    赠与合同在以下条件下可以被撤销:一、财产权利尚未转移的,且不存在法定的不可撤销事由的;二、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三、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四、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五、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六、赠与人为了逃避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将自己的财产赠与他人损害他人利益的。  需要说明的是,赠与人根据上述前四种情况欲撤销赠与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根据第五种情况行使撤销权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超过行使期限,该撤销权消灭。赠与人撤销赠与,应将其撤销赠与的意思通知受赠人,如果没有通知,不发生撤销赠与的法律效力。赠与被撤销后,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另外,虽然不存在法定的撤销理由,但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且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的,按照合同法规定,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最后,赠与人所赠与的财产必须是自己的财产,将和他人共同共有的财产或者已设定银行抵押的房地产赠与他人,是无效的处置行为.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2)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3)办理公证。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过户申请书、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有关税费的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房产赠予是指房屋所有人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一般来说,房屋赠予手续有五个步骤: 一、赠予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予的书面合同,即赠予书。按规定,房屋赠予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二、房屋赠予的当事人(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予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 三、办理公证。根据规定,房屋赠予必须办理公证。 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予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予书及公证书和契税收据。 五、赠予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办理房屋赠予登记 办理房屋赠予登记首先得具有两个条件:首先是已领取房地产权证;其次,房屋的权属人自愿将该房屋赠予他人,他人接受后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的权属赠予登记。 申请人申请办理房屋赠予登记需要缴交以下资料:赠予公证书、房屋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评估报告、缴交赠予契税的完税证明、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申办前,申请人先到咨询服务窗领取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认真填写,所有受赠人必须在申请书上签名)、房地产权证(如两人以上共有的,提交共有证)、委托书(所有受赠人必须亲自到受理窗口共同申请办理,不能亲自前住办理,应当依法办理委托书)、申请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市政府或房管局产权地籍处批准同意赠予或受赠房屋的文件(当赠予双方有一方是单位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故必须提交该项文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缴交的其他资料。 具体办理的流程则包括: 第一、赠予双方到公证处办理赠予公证手续,领取赠予公证书; 第二、申请人到测绘所办理面积测绘或转绘,领取结果; 第三、申请人到征收契税窗口办理完税手续,领取完税证明; 第四、申请人备齐资料到收件窗口申请赠予登记填写《房地产交易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受赠人《家庭成员登记表》、《房屋所有权人声明》(出让方填写)等。 第五、收件人员收件立案受理,缴交登记费,核发《房地产申请登记回执》第六、办案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核,通知申请人到发件窗口领证,最后,申请人凭登记回执到发件窗口领取《房地产权证》。 税费: 1、赠予方 土地出让金(房改房) 2、住宅受赠方: 1)、转移登记费 2)、转让手续费 3)、契税 4)、印花税 5)、其他 3、非住宅受赠方: 1)、转移登记费 2)、交易手续费 3)、契税 4)、印花税 5)、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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